一、核心小组法

在现代企业研发组织管理中,目前一个成功的做法是项目核心小组法组建开发团队。 它是一种虚拟的跨部门的团队形式。如华为技术公司、中兴通讯公司、福田汽车公司、亚威股份(SZ002559)等。

项目核心小组法就是,通过矩阵式的管理模式,建立跨部门的项目团队,由于团队成员来源于不同的部门,如营销体系、研发体系、供应链体系、财务体系、质量体系等,项目成员多则几百人,少则几十人,项目经理直接领导这样的团队往往由于幅度过大,影响管理效率。所以往往采用核心小组法来解决幅度的问题。

核心小组通常由5~8个具有不同领域的成员及一个核心小组组长组成(新产品开发项目经理),它并不采用传统的分级管理办法。所有新产品开发责任都分配到各个代表身上,每个代表的职责通常与其领域能力相关。核心小组的结构应用一个不间断的圆形结构图来表示。

图6-1 IPD之核心小组法示意图

此外,这个圆形结构图还表明每个小组成员都面临相同的挑战:不惜一切代价尽快地把产品送到客户手里。

核心代表不光要为本部门着想,但更多地是为项目的最后成功而努力工作。他们通常不把自己限制在通常工作岗位定义的框架内;他们工作弹性大,以部门代表身份去做该做的事。核心代表直接而独立地履行职责,监督分派给自己的人员(扩展组成员),协调部门的专家。

核心小组法与其它项目组织形式截然不同,因为核心小组直接对项目的成功负责。在职能组织形式中,通常由更高级别的领导作出或批准决策,但在核心小组结构中,通常由最熟悉问题的人尽可能在现场作出决策(如LPDT)。为帮助核心代表作出最佳决策,核心小组可以从各部门专家那里获取建议、咨询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