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三原理

穆尼对组织的界定很有意思,在《组织原理》中,他开宗明义就要纠正人们脑海中组织概念的误差。人们一般都认为,组织具有一定的规模。穆尼则声称,组织并不都是宏大的,只要有人与人的合作,哪怕只有两个人,也是一个组织。穆尼用了一个简单的例子——搬石头,来说明组织的三个原理。他说:两个人合作搬石头,都有一个共同目的——将石头挪开,而在搬运的过程中,就会呈现出组织的基本原理。在最开始搬石头的时候,两个搬运者必须齐心协力,如果不合作,那么一个人的努力就是无效的,所以,组织中的第一个原理出现了,即协调(co-ordination)。为了得到协调,这两个人中的一个必须通过喊号子来统一行动,一声“嗨哦”(英文为heavy oh)或其他等效的口令,使两人的步调一致,这便是组织的第二个原理,即领导或命令(leadership or command)。而命令发布和执行中,就会产生两人分工,这种分工使另一个人在搬运的过程中会给发令者提出建议,这又产生了必不可少的第三个原理,即参谋(staff)。随着组织的扩展,参谋原理会演化为职能划分。当然,还有其他原理。不过,这三个原理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是组织的根基,是支撑组织的核心内容。这个“搬石头”的例子是如此经典,致使后来的许多名师大腕,像巴纳德、德鲁克等人,都在解释组织时套用或者化用了这个例子。仅凭这个例子,穆尼已经奠定了管理学从古典到现代的中介地位。

用简单的例子概括出的组织三原理,并不限于企业,同样适用于国家、教会、军队。而且这些原理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人类历史有多悠久,它们就有多古老。它们不是新生概念,而是一直存在的普遍原理。从表面来看,或许各个组织类型各异,互不相同,但如果将它们进一步分析,都会得出这三个原理。以军队为例,为了取得作战的协调行动,惯用的原理是直线式的命令(line)和专门化的参谋(staff)。如果撇开具体术语表述的差别,只看这些术语的来源和它们在军队中的实际应用情况,就会发现,军队的组织原理,同市政组织、教会组织等公共部门的组织原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到目前为止,关于组织最经典的定义来自于巴纳德的《经理人员的职能》(1938年出版),即“组织是一个协作系统”。然而,如果仔细对照巴纳德和穆尼的论述,不难发现,巴纳德对组织历史的回顾,对非企业组织的强调,甚至包括用搬石头来举例,都有着明显的穆尼痕迹。不同处是穆尼的论述更直观,而巴纳德的推理更严密。可以断言,没有穆尼的前期研究,就没有巴纳德在组织理论方面的后来居上。至今学界没有人讨论穆尼对巴纳德的影响,这对于管理思想史研究无疑是个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