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东和平进程的第二阶段

这是马德里框架下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双边和多边和谈的阶段(1991年10月—2000年9月)。

海湾战争为中东和会的召开创造了有利条件。1991年10月30日,马德里中东和会正式开幕,美、苏、联合国、欧共体等均派代表参加。它标志着阿以冲突从此开始进入“面对面解决争端的和平阶段”。117会议启动了两条谈判轨道,即双边谈判和多边谈判。和会一结束,以色列与叙、黎、约—巴的首次直接谈判即于11月3日在马德里举行,其后的10轮正式双边谈判在华盛顿进行。多边谈判旨在为关键性的地区问题寻找解决办法,并促进中东各国关系正常化。1992年1月,由美俄发起,多边谈判在莫斯科启动。会议决定成立五个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即水资源、环保、军控、难民以及地区经济发展委员会。1994—1996年,先后召开了有60多国和国际组织、企业家参加的四届中东北非经济首脑会议,成立了中东北非开发银行、地区旅游委员会、地区商会等。然而,由于双边谈判步履维艰,多边谈判和合作也难有重大进展。

在阿以双边谈判中,开始时以色列分别与叙、黎、约巴联合代表团分组谈判。从1992年1月第3轮谈判开始,约巴分离,遂成四个组。由于双方立场相差甚远,谈判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只是在某些程序问题上达成一致,在一些实质性问题上交换了看法。1992年6月,拉宾领导的工党在大选中战胜利库德集团,和谈才取得突破。

从1992年8月拉宾政府首次参加双边谈判,到1992年12月第8轮谈判结束,其间各谈判组仍取得了某些进展。1993年1月克林顿入主白宫后,美国以“正式伙伴”的身份参与谈判。此时,谈判进展相当缓慢,但在8月19日,巴以经过9个月的秘密谈判,在奥斯陆草签了《加沙和杰里科先行自治协议》,其核心内容是以色列先行从加沙和杰里科撤军,作为巴自治第一阶段的安排。9月13日,在克林顿的主持下,巴以在白宫正式签署了《临时自治安排原则宣言》,即著名的《奥斯陆协议》。

根据《原则宣言》,巴勒斯坦自治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过渡自治安排,该阶段到1995年9月其履行全部结束;1994年7月,巴自治领导机构开始在加沙和杰里科行使权力,阿拉法特也结束了27年的流亡生活返回加沙。1996年1月,巴勒斯坦举行历史上首次大选,选举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自治政府)主席和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阿拉法特当选为民族权力机构主席。2月12日,阿拉法特宣誓就职。第二阶段为永久地位的谈判。《原则宣言》规定,有关谈判不迟于过渡时期的第三年(1996年5月4日)开始,整个自治进程最迟在巴自治后的5年内(1999年5月4日)结束。但事实上,1995年拉宾的遇刺和利库德集团内塔尼亚胡的上台,使和平进程遭遇重重阻力。1997年就希伯伦撤军问题达成协议后,巴以和平进程长期陷于停滞状态,直到1998年10月才在美国的参与下达成一项关于以色列从西岸撤军等问题的《怀河备忘录》。

《怀河备忘录》并没有多少新意,不过是双方表达了履行已有协议的意愿。即便如此,协议的履行仍然困难重重,原定的1999年5月4日最后期限被迫推迟。

1999年7月工党的巴拉克组阁。9月,以巴在埃及达成《沙姆沙伊赫备忘录》,规定永久地位谈判将不迟于1999年9月13日开始,并在5个月内达成框架协议,在一年内达成全面协议。这意味着2000年9月13日将成为巴勒斯坦建国的日子。但最终地位的谈判涉及耶路撒冷地位等诸多棘手问题,难度极大。2000年7月11—25日,巴拉克和阿拉法特在华盛顿的戴维营进行了极为艰难的谈判,但终因在耶路撒冷问题上的分歧,谈判宣告破裂,原定的建国日期再次推迟。

相比之下,约以谈判较为顺利。1994年7月侯赛因国王和拉宾签署了《华盛顿宣言》,结束了两国间的战争状态。10月,两国总理签署了约以和约,双边关系正常化。

在对叙利亚和谈中,拉宾政府表示愿意根据“土地换和平”原则解决戈兰高地问题,但双方在“撤”与“和”孰先孰后问题上无法取得一致。拉宾遇刺后,经美、叙、以三方努力,叙以事实上已站在“和解的门槛”上,但因为1996年利库德大选胜利,和平之门又关闭了。1999年7月工党巴拉克出任总理后,和平进程重新启动。但双方仍在老难题上僵持不下。

黎以谈判始终受到叙以谈判的牵制。同样,双方也是在“撤”与“和”的先后问题上纠缠不清。拉宾政府上台后,同意从黎撤军并提出了方案,同时要求同黎组成联合军事委员会,负责撤军的实施和以北部边境的安全。黎方则要求以提出撤军时间表。1994年2月黎以谈判陷入僵局。1999年12月,巴拉克政府批准了单边撤军计划,规定以军将“最迟不超过2000年7月”从黎南部撤军。但到2000年5月24日,以军就从黎南部安全区全部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