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星营销不是脑门一热砸钱去做的事

《执行官》:太合音乐是如何挖掘明星价值的?

司新颖:明星也是人,明星与公司之间不仅仅是简单的商业关系,还是互相依存的关系。对于艺人而言,追求的是作品耳熟能详或者广为人知,是其整个演艺生涯的巅峰状态;对于太合而言,我们从不将艺人视为资产,而是将其视同伙伴。

太合音乐不是一家初创公司,而是有着30多年的历史,所以在选择明星的时候没那么急功近利。在整个音乐产业里,太合是非常包容的。如早年的许巍、郑钧、李宇春等,都是在其他平台有一定基础之后,再进入“太合family”,然后更加专注地发挥他们在音乐领域的价值。同时,我们也会发掘一些新的潜力艺人。另外,许多当红艺人如吴亦凡、鹿晗等,他们很多音乐作品的海外发行、现场演出等都跟太合合作。

《执行官》:明星营销存在一个难以避免的问题:消费者盯着的只是代言明星,而不是产品,明星光芒盖过了产品,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司新颖:做明星营销之前需要明确几个问题:明星营销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存在感,还是带来产品销量?

怎么使用明星IP,到底是用他的一张形象照,还是用更多的互动形式,还是利用他的影响力吸粉?现在很多公司是委托第三方的广告公司、营销公司提出一个方案,再按照这个方案做明星营销,结果许多企业花了很多钱却没有明显收获。这时候需要一些专业意见,到底要用什么方式把明星IP的价值发挥到极致。

现在,明星营销越来越系统化。明星营销有一整套的推广逻辑,比如你花了一千万找到一个明星代言,可能还要花数亿把明星代言的价值放大,这样才能取得效果,否则仅按一千万去计算投入产出比,永远得不到正比。

很多福建的服装厂家筹到1000万元,拿其中800万元找明星代言,剩下的钱拿100万元做产品设计,100万元找代工厂制作。这不是明星营销,这是一种赌博。

明星营销始终是一个非常专业、极度复杂的活儿,应该由专业团队来操作。只有在时间、地点与品牌调性相契合的情况下,明星营销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不能头脑一热就砸钱去做。我一直强调,在选择明星营销这种手段时一定要无比谨慎,正是基于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