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管控型企业+批发流通型经销商。
对于不太重要的区域或者级别较低的市场,渠道管控型企业可以利用批发式流通型经销商的辐射力作为渠道覆盖的补充。
2) 渠道管控型企业+物流配送型经销商。
物流配送型经销商是渠道管控型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由此可形成深度分销的渠道运作模式。但是这种模式适用的区域不能太广,只限于经济发达、配送方便的市场,否则会造成企业成本过大。
(3)渠道管控型企业+渠道运营型经销商。
渠道管控型企业与渠道运营型经销商的合作可谓强强联合,是最佳选择,双方在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上最接近,都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可以获得最佳合作成效。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类型的厂商一定要在规划和沟通上加强合作,避免双方实力势均力敌而带来的零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