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死远难,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贵生之士”。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游居厚养,牟食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有能之士”。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行剑攻杀,暴憿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此六民者,世之所誉也。
赴险殉诚,死节之民,而世少之曰“失计之民”也。寡闻从令,全法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朴陋之民”也。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而世少之曰“寡能之民”也,嘉厚纯粹,整谷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愚戆之民”也。重命畏事,尊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怯慑之民”也。挫贼遏奸,明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謟谗之民”也。此六民者,世之所毁也。
奸伪无益之民六,而世誉之如彼;耕战有益之民六,而世毁之如此:此之谓“六反”。布衣循私利而誉之,世主听虚声而礼之,礼之所在,利必加焉。百姓循私害而訾之,世主壅于俗而贱之,贱之所在,害必加焉。故名赏在乎私恶当罪之民,而毁害在乎公善宜赏之士,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出自《六反》)
韩非子陈列了六种“奸伪无益之民”,即“六反”,和六种“耕战有益之民”,即“六益”。“六反”分别是:
1) 降北之民(贵生之士)
贪生怕死、逃避危险,是投降败逃的人,而社会上却尊称他们为“贵生之士”。
2) 离法之民(文学之士)
钻研道理、建立学说,是违反法治的人,而社会上却尊称他们为“文学之士”。
3) 牟食之民(有能之士)
到处游说,俸养右优厚,是靠耍嘴皮混饭吃的人,而社会上却尊称他们为“有能之士”。
4) 伪诈之民(辩智之士)
空谈诡辩、玩弄智巧,是虚伪诡诈的人,而社会上却尊称他们为“辩智之士”。
5) 暴憿之民(磏勇之士)
用剑行刺,攻杀别人,是凶暴而冒险的人,而社会上却尊称他们为“磏勇之士”。
6) 当死之民(任誉之士)
包庇强盗、隐藏坏人,是应当处死的人,而社会上却尊称他们为“任誉之士注:有信誉的人。”。
韩非子认为这些实际上是对国家有害的人,但是社会上却称誉他们,这是不正常的。
“六益”分别是:
1) 死节之民(失计之民)
奔赴国难、忠诚献身,是为节操而死的人,而社会上却贬低他们为“失计之民注:不会算计的人。”
2) 全法之民(朴陋之民)
见闻很少,服从命令,是遵纪守法的人,而社会上却贬低他们为“朴陋之民”。
3) 生利之民(寡能之民)
努力耕作,自食其力,是创造财富的人,而社会上却贬低他们为“寡能之民”。
4) 整谷之民(愚戆之民)
品性敦厚,单纯朴实,是正派善良的人,而社会上却贬低他们为“愚憨之民”。
5) 尊上之民(怯慑之民)
重视命令,谨慎从事,是尊敬君主的人,而社会上却贬低他们为“怯慑之民”。
6) 明上之民(謟谗之民)
打击盗贼,制止坏人,是使君主明察的人,而社会上却贬低他们为“謟谗之民”。
【评】:
凡评价,一定会有一个价值判断标准的问题,韩非子鞭挞“六反”、“六益”的价值标准就是国家公共利益立场,即是为“私”还是为“公”,为“私”的就是不好的,为“公”的就是好的。那么什么算对国家有利的,什么算对国家无利的?韩非认为是“耕战、循法”,凡是有利于“耕战”的、配合国家法律的就是好,反之就是不好的。很显然这一步推理是存在问题的,首先一个国家需要多方面的人才,以为国家需要的价值也是多方面的,在他那个时代,“耕战”是最核心的国家价值,但这并意味着其它方面的价值就不需要了;其次,国家价值与民众利益的关系,民要为国,国亦要为民,民众做他自己喜欢的,又不伤害国家的事(事实上就是人权),是否是国家价值的体现之一?事实上,韩非子这种思想对中国历史的影响还是很大,比如历代王朝大多数都是“重农抑商”的,背后的逻辑就是农业生产才对国家有价值,而商业流通则是无价值或者很低价值的。
韩非子对“六反”“六益”的论述还有一个缺陷,那就是法本身是否都是善法?当法是恶法时呢?韩非子假设了法都是合理的,而实际上,历史也证明,往往有很多恶法。站在君的角度自是希望恶法你也要遵守,站在民的角度,不遵守恶法,不也很合天理吗? 毕竟在《韩非子》全书体系中,“道”“天”也是最高的存在。只是韩非子在涉及到细节时,自己也出现了矛盾,把君的利益绝对和国家利益划了等号,把法的合理性不分条件做了肯定性假设。
当然韩非子此论也并非全无道理,当社会上自发形成的不好东西泛滥时,国家也应做出适当的抑制。比如后世的“三武一宗”灭佛(具体手段有可商酌处),就是因为佛教的泛滥已经危害的国家与民众利益;比如当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过少时,国家应该做出干预。当然韩非子的抑制思想有些过严、过绝对、过泛了,事实上,违背了他自己推崇的“无为而治”思想。
另外,韩非子所褒贬的各种人群,也各是有伪有真的,实不可一概而论。
1) 贵生之士。首先,不是所有的贵生之士都是贪生怕死的,有的只是有其不同的价值追求;其次真正的贵生之士也并不直接伤害国家利益(服兵役逃跑其实是另外一种情况);第三,社会上还是有对养生理论和实践的需求的,这个需求本身并不能算“恶”,比如秦始皇自己就追求长生不老,一辈子没放弃寻仙问道。
2) 文学之士。首先,文学之士未必都是背法、离法的;其次韩非子本人也应算是文学之士;第三,国家也需要文学。
3) 有能之士。这个也要分两种,一种是靠忽悠人谋食的,当贬;一种是也切切实实为养他的人有所价值贡献,不当贬。
4) 辩智之士。其实每个国家也需要一些辩智之士,不可全抹杀;但的确,更多的辩智之士是那种无原则、无底线的伪诈之人,当贬。
5) 磏勇之士。不害义伤法的磏勇之士之士未必不可取;无德无法,只有意气之勇的磏勇之士则当打击。
6) 任誉之士。人讲廉耻、讲信誉、讲感恩并非坏事,但当伤德、害民、离法时,则不可取。
从企业管理角度,韩非子的“六反”“六益”思想也有可借鉴处,那就是企业的员工应该以“打粮食”为价值标准,不应玄谈、务虚、玩物,违背了企业作为一种功利性组织的基本宗旨。不过,即使对企业来讲,企业长期利益的持续和最大化,有时也需要一些人“务虚”,或者说有些工作的价值并非是直接的、立竿见影的。国内民之弊,其实更多体现在过于务实,其实就是过于重视短期功利,于长线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