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镇市场小微“单位”的特点

小微“单位”数量多,消费人群较密集。例如:区域特色的小型工厂、加工服装企业、食品加工企业、个人洗车行等。

小微“单位”互动比较明显,具备一定的跟风和带动作用,容易被彼此之间的饮酒习惯影响。

白酒的购买水平处于中等,但饮酒量和频次较多。

消费者口感培育比政府单位容易,不存在强势品牌概念。

乡镇市场小微“单位”比较分散,相比传统意义的团购单位,

单次购买数量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