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见”

“见”字在王阳明的一体论述的文本之中屡屡出现在“见……而必有……”这一语式之中,《大学问》是最著名的段落(……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悌恻隐之心焉……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这里出现的几个“见”字,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不应作寻常的“看见”字义而漫忽而过。日常用语之“看见”是在观察的意义上、感知的意义上而言的。《大学问》中的“见”字毫无疑问也包含这层意思,然而绝不应归结成

  (reduced)这层意思。在这里“见”字尚有另外一层意思:它不是把所见者当作一种中性观察的对象,而是看作是某种“道德现象”,某种需要我当即作出“反应”与“行动”的“道德事件”。说白了,“见”孩子落井和“见”太阳落山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见”,不可混为一团。视万物为一体者一旦见孺子匍匐入井之际,必当下起恻隐、当下会援手以救。

  “当下”亦即未经反思,文本中的几个“见……而必有……”句式表达的正是这种前反思的、当下的一体不容已之情。就像好好色、恶恶臭这句王阳明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妙喻所揭示的一样:好好色不是见了“好色”后又立个“心”去好,而是见了“好色”是就已“自好”了;恶恶臭也不是闻到“恶臭”后有立个“心”去恶,而是闻那恶臭时就已“自恶”了。同样,并不是见了孺子匍匐入井之际,然后再立个“心”去援手以救。实际上,“怵惕恻隐之心”本身就是一种“反应”,即看见“一体”的某个部位、某个肢体处于危险之境的一种“最初的反应”(“初念”“本念”),这个最初的念头并不是一种反思的行为,亦不是运用某种先天的道德原则于当下的处境。这是一种身体性的智慧、身体性的反应。我一旦感受到痒,就会当下去搔痒。这种搔痒之举并不是运用搔痒原则的一个结果(诸如脸部发痒时应该如何去搔,脚部发痒时应该如何去搔),也不是我先意识到自己的痒,然后决定去搔痒。就自然的发痒与搔痒而言,意识到发痒本身就构成了搔痒之举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如果用理学家的语言来表达,发痒的“初念”“本念”就是“搔痒”。而碍于社交的礼仪,发痒之际却刻意不去搔痒、或抑制搔痒之举,则皆属于“转念”。同样,见到孺子匍匐入井之际,必有怵惕恻隐之心,必援手以救,而不是运用某种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于当下的处境之中。  

  为了避免误解,这里有必要指出对良知即感即应的解释并不是要把道德活动化约到生理层面,也不是要以知觉为性。良知是“灵明”,知是知非而自有天则;良知亦是“人身灵气”,充满周身而运用自如453;良知更是“灵能”454,“耳原是聪,目原是明,心思原是睿智,圣人只是一能之尔。能处正是良知”。455由此观之,显然良知并不单单是纯粹的道德意识,也是弥漫周身、主宰身体的灵气、灵能,其“活泛”“通”“充满”之性状说明它也是有能力、有“力气”的。“见……而必有……”之“必有”均蕴含“能”“真能”的意思。良知这种即感即应的能力说到底是因为道德意识与身体运作交互渗透、浑然无间的456。而这一切皆奠基于万物一体之仁上面:因为视万物为一体的一体之仁,动植飞潜一体相关,血脉相连。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身体的某个部位的不适,当下即感即应。“一体”中的某个“单位”受难,当下即同感共鸣。

  见者与所见是见之道德的意向行为之中相关的两极: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在此行为中,见者自然已隐默地(tacitly)将自己视为相应的道德主体,而“所见”(见之物件、宾语)则必与某种相应的角色期待行为隐默地联系在一起。“隐默”即是要突出“见”之反应的当下性、直接性。

  因此,引文中的“见”字乃是道德性的“见”,是与道德情感(恻隐之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见”,是“一体之见”“良知之见”。这种“见”由于是“体知”的,所以“能”当下与出于恻隐之心的关爱、关心活动联系在一起。

  把这层道德意义上的“见”的意思抽掉,见孺子落井便与见太阳落山一样,成了纯粹中性观察意义上的看见了。一个“良知”遮蔽的人在“看见”孺子匍匐落井之际,可能恰恰停留在这个单纯的中性的“看见”层面上,袖手旁观,甚或“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