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郑昭公不自为

​ 故事:郑昭公蒙难

郑庄公要用高渠弥为卿,而太子昭公很讨厌高渠弥,再三劝阻,庄公不听。到昭公即位,高渠弥怕他杀害自己,就在辛卯这天,杀了昭公而立公子亶为国君。君子说:“昭公知道自己讨厌的人。”公子圉说:“高渠弥该被杀戮吧!报复人家对他的厌恶也太过分了点。” (出自《难四》)

​ 议论:郑昭公不自为

或曰:公子圉之言也,不亦反乎?昭公之及于难者,报恶晚也。然则高伯之晚于死者,报恶甚也。明君不悬怒,悬怒,则臣罪轻举以行计,则人主危。故灵台之饮,卫侯怒而不诛,故褚师作难;食鼋之羹,郑君怒而不诛,故子公杀君。君子之举“知所恶”,非甚之也,曰:知之若是其明也,而不行诛焉,以及于死。故“故所恶”,以见其无权也。人君非独不足于见难而已,或不足于断制,今昭公见恶,稽罪而不诛,使渠弥含憎惧死以侥幸,故不免于杀,是昭公之报恶不甚也。(出自《难四》)

公子圉的说法是基于“他为”观念而言,即这个事件中,郑昭公自己是没责任的,责任在高渠弥,为什么呢?高渠弥做过头了。这实质上是期望于人的道德自觉性来看问题。

韩非子的意见则是基于他一贯的“自为”观念发出,他认为主要责任在郑昭公自己,因为他是知道高渠弥怨恨他的(即君子所言“昭公知所恶矣”),道理上他也应该了解高渠弥担心受到打击的心思,但郑昭公或者是没有考虑到高渠弥的心思,或怀有侥幸心理没有想到高渠弥会这么心狠手辣,或分不清问题的轻重缓急,或心慈手软下不去手,反正他没有及早做出防范或处理。说到底,是郑昭公自己缺乏必要的君主权术。

韩非子还举了两个情况类似的历史案例,卫出公在灵台宴饮,对褚师发怒而没有处罚行动,结果后来褚师作乱赶走了卫出公;郑灵公因子公用手指尝鳖汤而发怒,但不处罚子公,后来子公杀了郑灵公。

【解】:

撇开细节上可能还存在的很多分歧点,我们抓要旨,韩非子讲这个故事并批判公子圉看法的意图,无非是申明君主要自为、不能他为的观念。所谓自为,就是要运用好自己的权势和权术,自己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