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的眼光来看,老瓦特和老博尔顿,主要依赖技术创新。而小瓦特和小博尔顿,则主要依赖管理创新。或许,这种管理创新,正是在专利即将过期、技术优势不复存在的压力下才得以实现的。但无可否认的是,没有蒸汽机技术铺垫,所谓管理创新就没有土壤。套用钱德勒“战略决定结构”的名言,可以把它变化为:技术引领管理。
然而,对技术与管理的关系进行这样一种简单定位,未免过于浅薄。按照制度经济学派的论证,尤其是道格拉斯·诺斯的论证,技术进步的背后,还有更为本质的因素。在关于西方经济史的研究中,诺斯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思路,就是跳出技术决定论的窠臼,看看是什么在支配着技术20。人们一般认为,技术的变革引发了生产的变革,生产的变革引发了社会的变革。从时序上看,这种说法是没有问题的。然而,这种说法回答不了从另一个角度的质问——为什么许多技术会失传?为什么有些先进的技术没有带来人们期望中的社会变革?在古老的中国,人们会对考古发现的许多精美文物赞叹不已,即便是秦俑陪葬品中一个毫不起眼的箭簇,其抛物线外缘的箭头形状,也会让今人疑惑当时采用的制造技术怎能如此先进?但是,如此先进的技术,却未能得到传承和发展。还有,中国发明了印刷术,然而真正把印刷术用于工业化生产,却是古腾堡实现的。技术发明能不能出现,有了发明能不能应用,应用以后会不会失传,诸如此类的问题,统统不是技术本身所能决定的。正是这种普遍性疑问,使诺斯把眼光放在制度上,尤其是所有权和财产关系上,强调是产权性质、交易成本、公共政策和制度等因素决定着技术的地位和用途。用通俗的话来说,英国和尼德兰的工业革命,不是技术革命,而是产权和制度革命。而一旦涉及到产权安排、制度变化,管理就是绕不过去的坎。产权和制度问题,本质上是广义的管理问题,“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
把诺斯的结论推广的其他领域,也能看到类似现象。即便是战争领域,技术也具有相对性。根据埃默森等人的研究,普法战争之前,法国军队是欧洲最强大的,普鲁士的军队几乎没有大规模作战的经验,而法军在意大利、北非等战场上有着战争经验的积累。单纯从武器来看,最主要的武器是步枪,普军配备的德雷泽步枪(Dreyse needle gun)远远比不上法军配备的夏塞波后膛枪(Chassepot rifle),无论是射程还是杀伤力都差了许多(当然,也有人认为当时法军装备的夏塞波后膛枪数量不足,但根据历史数据,当时法国生产该枪已达上百万枝,所以这种说法缺乏根据)。普军的装备优势,仅仅表现在克虏伯大炮上。学者普遍认为,普法战争中法军的失败,不是败在武器装备上,而是败在战略与指挥上。普军取胜的奥秘,是毛奇建立的参谋本部制,以及良好的计划和训练。正是普法战争的启示,使科学管理时代的埃默森写出了《十二条效率原则》。
反过来,强调管理的地位,又不能排除技术对管理的影响。早期工厂取代作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动力变化。正因为蒸汽机替代了畜力和人力,而一台蒸汽机需要带动多台工作机,所以要建立车间。正因为车间的蒸汽机一开动,所有工作机都得干活,所以才需要统一上下班。工厂制度的形成,同机械化技术紧密关联。工厂体系的变化,又同蒸汽机、内燃机、电动机的变化紧紧伴随。假如没有电脑和网络,很难想象会有弹性工作日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