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官吏五日一沐,唐代亦延用旧制。高宗永徽三年(652年),定百官十日一休,称旬休。除旬休外,春节元正给假七天,寒食清明给假四天,端午、七夕、重九给假各一天。定省价三年一给,三十五天。婚嫁假九个月。丧假则按亲疏远近不等。违假满百日则解其职。
唐代官吏通常以七十为致仕年龄,但多有例外。柳公权年迈八十尚不致仕,类似例子可以举出许多。大体上,高级官吏的致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恩宠如何。亦有不满七十而致仕的,这种致仕者除少数是看破世事的智者外,多是政治斗争和党争的牺牲品。六品以下的一般官吏,致仕则较为规范,属于正常更替性质。致仕官吏食半俸,特恩者食全俸。
辅政大臣、文武三品以上、清望四品以上官员去世,朝廷辍朝一日或至数日以致哀,并按旧例追赠官阶爵位。三品以上职事官和二品以上散官,还要依据其功德品行赐以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