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培养实施与考核管理

培养依据:应届毕业生的培养过程、结果考核及应用须严格遵照公司《技术人才在岗培养指导办法》(师徒制)、《在岗培训管理》及《公司员工试用(见习)期考核及初次技术岗位聘任管理规定》等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培养对象:应届毕业生专项培养方案面向公司全部应届毕业生,包括联合培养班学员及其他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等。

培养时间:应届毕业生培养工作正式启动时间为7月1日,7月1日前到岗报到毕业生统一以7月1日为培养起始日期,后续报到员工培养起始时间以到岗时间为准。各部门应届大学生培养截止及考核时间按拟聘岗位时间确定为第二年4月30日或6月30日,具体根据应届毕业生实际到岗时间进行对应选择。

培养人选定:培养人选定过程中,原则上要求培养人职级不得低于B4;培养人人数不足的部门,可适当选任部分具备一定经验的B3职级技术人员承担培养任务,保障各项目应届毕业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

培养申报及启动:培养人选定及结对完成后,各部门需在一周内根据填写应届毕业生专项培养申报表发送工程培训中心进行申报(见申报表模板),经培训中心审核后录入应届毕业生专项培养系统,启动培养工作。

培训关系变更:培养关系发生变化的须向工程培训中心备案,经被培养人所在处领导签字确认后,由培训中心在系统中进行调整(见变更备案表)。

培训过程控制:培训中心将针对应届毕业生培养过程进行监控,采取抽查及电话访谈等方式不定期了解应届毕业生的培养情况,针对不符合要求项目及时提出纠正建议并跟踪改进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