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2)实际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失去对相关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
(3)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4)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发生控制权变更情形的,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全部特别表决权股份均应当转换为普通股份。
发生前述第(1)项情形的,特别表决权股份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转换为普通股份,相关股东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转换为普通股份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剩余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