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本轮电力体制改革通过“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路径,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市场机制,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引入市场竞争,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提高资源优化配置和能源有效利用,向社会释放改革红利。中发9号文的发布,对电力行业既有利益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也给行业主体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电网企业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
改革后的电网企业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一体的状况被改变,电网企业的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放开,传统的经营模式将受到较大影响,盈利模式也将由上网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变为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同时在配售电市场,电网企业将面临来自发电企业、地方国企和社会资本等多方面的竞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