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性信仰基础上,人依据自己觉悟的本性,追溯本性之本原,而对“天”产生的直接信仰,即对“天”的信仰。
从理性信仰的角度说,理性信仰合一过程被凝缩成为一个点,形成知行上超常的直观,“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381,它就是信仰本身。至此,主体与对象、规则、方法、目标等已经同一起来,毫无区别,从而达到信仰的最高阶段——“天”以其“天”性信仰“天”自己,这也是信仰之所以为信仰的本质的全部实现。“天”以其“天”性信仰“天”自己,从儒家形而上学角度看,“天”可以理解为道本体的人格化。“道”人格化为“天”,辩证理性的超越性被视为具有神圣性,理性信仰也同时成为“天”的信仰。
从历史看,“道”人格化,是形而上学走向宗教的一个途径,也是形而上学具有感染力地影响普通民众生活的一个途径。这个途径,在西方比较成功,而在古代中国则不很成功。
逻辑上说,“天”的信仰,应该是其他一切信仰的逻辑根源、根据、准则和理想。它超越理性,故理性能力对它难以把握;它超越言说形象,故凭借语言等符号也难以描述表达它;它是“天”的自我信仰,一无过程,故逻辑也无能为力。那么,其存在如何确证?本能、迷信、理智、理性均从现象上证明着它可能存在,人们心中关于它的完善的真观念证明着它必然存在。人们可以超越理性,得鱼忘筌,得意忘象,得“天”性而弃理性,进入不可知不可说之境。也许唯一可说的是:在“天”的信仰阶段,现实的人可以从根本上获得满足感,消除缺乏感,并享受到心理上的宁静、和谐、愉悦、自足、自由等。
“天”的信仰是信仰的终极阶段,在现实中很难达到。有些人,即使是信仰上帝的人,也并非必然而天然地就达到了这样高的阶段。
中国古代儒家的信仰,西方基督宗教的信仰,都是“天”的信仰的两种具体形式。事实上,儒家将“天”理解为有微弱人格色彩而又以自然运动为主要特征的“天命”,进而理解为理性的“道”,从而建立起以“道”为核心的信仰系统,理性的色彩很重。西方基督宗教将“天”理解为有浓郁人格色彩,能创造、主宰、拯救世界的唯一至上神——上帝,从而建立起以“上帝”为核心的信仰系统,信仰的色彩很重。是将“天”的信仰解释为“道”的理性信仰,还是解释为“上帝”信仰,是中西宗教思想文化的重大分野之所在。
第十讲思考题
1.无神论和有神论之争的理论实质是什么?
2.你在求证自己的信仰或信念过程中,哪些因素不能忽略,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