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经过评审后则要对其进行处理,不同的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是不同的。在处理不合格品时可采用以下方式:
(一)条件收货
不合格品经局部修整后,可接受或直接使用,且不会影响产品的最终性能时,在品质上可视为允收品。对此类的接受,也称为“让步接受”或“偏差接受”。当该批来货被特许进厂后,IQC应在该批来货上做“特采”标记,并将验货信息传递给生产部门和该部门的PQC,以备相关部门做出应对行动。
(二)选用
对于来货基本合格,但其中存在一定数量的不合格品时,在入库前或使用前,由工厂安排人力将不合格品剔除掉,然后再将来货入库或投入生产的过程,称为“来货选用”。如果该批来货未经挑选,即投入生产中使用,由使用部门边挑选边做货,则称为“挑选性收货”。
(三)返工和返修
返工、返修是指对不合格品的重新加工和修理,使产品品质达到规定要求。QC部在对返工、返修作业进行管制时,主要控制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掌握好品质允许标准,并向返工与返修人员阐明品质要求与要点。
(2)在制品品质检验与试验的方法。
(3)记录返工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4)对返工品进行重检。
(四)退货
因来货品质不合格,经QC鉴定后,将来货退回发货部门的行为。不论被退的货物是自制还是外购进厂,QC在做出退货决定前,都应做如下考虑:
(1)来货可否按其他方式接受,如挑选、返修。
(2)所退的货物是否为组成的产品的重要部分,若被使用,对产品的最终品质是否造成严重影响。
(3)若退货,是否造成生产线的停工待料。
(4)如若来货被强行使用会造成重大品质隐患,则一定要退货。
(五)报废
QC部在做出物料报废前,应做如下考虑:
(1)若进行报废,是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是整体报废还是部分报废,产品的组件可否拆下来转作其他产品用。
(3)批量进行报废时,应注意报废批中,是否能检出部门允收品。
总之,由于物料的报废,将直接造成工厂的经济损失,所以品管部在收到物料的报废申请时必须认真核对,并指派QC主管或主管助理级的品质管理人员亲临现场核查。在确定所申请的物料确实无法进行再利用时,方可签署报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