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何签好股权转让协议?

企业家在资本运作时,要注意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一些重要规则与

含意,在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股权转让的约定性条款:
1.股东拟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首先向公司其他股东发

出《股权转让告知函》,告知函上应当载明意向收购方、转让价格、付款期限、付款条件等内容。
2.其他股东收到《股权转让告知函》后,应当在30日内回复是否同意转让,逾期不回复的,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转让。
3.如果其他股东按时回复要求优先购买,回复函中应当明确告知收购价格、付款期限、付款条件。
4.如果有两个以上股东同时要求购买的,价高者优先购买。
5.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助收购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

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中,因转让股东隐瞒真实股权的转让条件,导致引发“优先购买权”的争夺。
应重视《股权转让通知书》的内容,按照《公司法解释四》的要求,《股权转让通知书》中须告知公司其他股东拟受让人、股权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内容。
股东在股权转让中切勿弄虚作假,如果转让股东采用内外有别的方式,隐瞒真实的股权转让事项,逼退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则公司其他股东在知道真实的股权转让条件后,依然可以要求以真实的转让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样一来,转让股东极有可能最终是“搬起砖头砸了自己的脚!”

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常常是因为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产生争议,

特别是对工商变更登记和《股权转让协议》之间的关系不了解,怎样化解这些纠纷呢?
1.新股东在股权转让后,应及时要求公司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新股

东在受让公司股权后,为避免老股东将股权擅自处分或者恶意抵押等行

为,应在30日内要求公司协助办理以下股权转让事宜:

(1)要求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受让股权的新股东签

发出资证明书;

(2)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以及对于股东名册中

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进行修改。

(3要求公司将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工商登记机关做变更登

记。

2.新股东应在协议中约定公司延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违约责任。

为避免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将大部分的股权转让款都进行了支付,而公

司却一直拖延办理工商登记,新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可以约定公

司迟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老股东的违约责任,并且约定老股东的督促

及协助义务。

如果允许合伙人随意向外转让合伙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将处于两

难境地,要么允许一个不熟悉的人进入成为合伙人,或者出资购买份额。

合伙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能承继合伙人的身份进入合伙企业,也

最好在合伙之初就认真商议,确定后写入《合伙协议》里,不要以为这

些意外不会发生,我们在媒体上也看到创业者英年早逝的报道。
比如某合伙人明显出现了恶意行为时,假如证据确实无异议的就可

以强制退伙,假如证据不够确实还可以协商退伙、通过受让他的合伙财

产份额让他退出,这样可以把对合伙事务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有些合伙人,包括一些有限合伙人,会要求普通合伙人回购他们手

里的合伙财产份额,这是不对的。其他普通合伙人有的仅仅是优先购买

权,只是权利,而不是义务。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规则我们掌握了,那

么控股公司在股权转让时要注意哪些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