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关键词】虚假债务 房地产并购 非讼 尽职调查
那是2016年的一天,单位同事接到上市公司浩德公司的委托,对并购某地一家房地产企业瑞安达公司进行前期尽职调查。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尽职调查一般比较复杂,投资额度又非常巨大,所以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可想而知。幸亏瑞安达公司还没有对土地进行开发,只是一片空地而已。
进场后,按照既定并购项目流程,我们先和瑞安达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总进行了沟通、了解,瑞安达公司也按照我们前期提供的《尽职调查清单》提供了部分基本材料。然后,我们又去现场对土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并拍照,又亲自前往法院、工商局、税务局、国土局等相关机关调取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拍照、录音、走访等程序。
通过尽职调查我们发现瑞安达公司可能存在虚假债务的情况:即安信公司(刘总为实际控制人)将3亿元借给瑞安达公司(刘总为实际控制人),瑞安达公司将土地抵押给了安信公司。安信公司不久就将该债权转让给了赵某(受刘总控制),并将该土地的抵押权也一并转让。赵某随后将瑞安达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瑞安达公司偿还3亿元债务,双方在法院进行了调解,法院做出了调解书。瑞安达公司对投资方浩德公司表示其公司欠赵某3亿元的债务应当由浩德公司在并购时一并偿还。如图16-2所示。
图16-2 关系图
经律师深入尽职调查,发现瑞安达公司在收到3亿元后没有实际经营,公司一直处于停业状态,而刘总说目前公司账上无一分钱,3亿元不翼而飞了吗?
自称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刘总多次表示瑞安达公司早已不再经营,多年未办理工商、税务手续,公司只是一个空壳。但是,当律师陪同刘总在工商局、税务局走访的时候,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瑞安达公司财务人员刚刚办理过税务申报,并且每个月的税务申报都很正常,当时刘总脸上流露出短暂的惊慌,被律师捕捉到。同样在工商局,我们发现瑞安达公司每年都进行年报,不存在无人办理的情况。另外,我们在瑞安达公司的内档中发现,瑞安达公司有两枚公章交替使用。很显然,对接并购、尽职调查的是一套人马,每年进行税务申报、工商年报的还有另外一套人马,一个公司两个运行机制。到底谁说了算?谁能真正代表瑞安达公司?
鉴于瑞安达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复杂程度,律师向投资方浩德公司建议:如果要进行并购,最安全稳妥的办法就是瑞安达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浩德公司再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对瑞安达公司进行投资。另外,如果浩德公司非要并购瑞安达公司,建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瑞安达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真正厘清瑞安达公司的财务状况后再并购。最终,浩德公司考虑到存在的巨大风险而放弃了本次并购。
并购笔者李军律师结语:一次成功的并购就像一场婚姻,婚姻是否成功、是否幸福,前期的尽职调查非常重要。可以说:得尽调者,得成功并购!
【笔者点评】一个并购项目是否成功的关键是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是否真正履行了律师在尽职调查阶段应尽的审慎义务,全面、细心、认真地核实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是不可缺少的必要步骤。本篇并购故事,李律师运用娴熟的尽职调查技巧、丰富的尽职调查经验,发现了一般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为投资方的最终决策提供了有利的证据支撑,是一篇非常优秀的并购案例,其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作者小传】李军,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江苏省法学会会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山东商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非讼方面擅长公司并购、尽职调查、投融资等。电话:13451902285,电子邮箱:5255452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