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无奇不有:土著部族的婚俗

印度土著部族种类之多和数目之大,世界闻名,其婚俗之杂更是举世无双,千奇百怪,无奇不有。

土著部族盛行试婚。男女婚前同居试婚,以便相互了解和确定婚姻关系,这一婚俗在古吉拉特邦的比尔人和阿萨姆邦的古喀人中尤为流行。一般是男子到女子家居住,时间长短不一,少则几个星期,多则几个月。如果试婚满意,双方则决定结婚,如果双方不和,男方要给女方父母一笔赔偿费,然后回家,婚事告吹。如果女方怀孕,不管男方是否愿意,必须结婚。

土著部族盛行抢婚。男方把女方抢来结婚,包括强行抢婚、默契抢婚和礼仪性抢婚。强行抢婚自古就有,流传至今,以前在阿萨姆邦、古吉拉特邦、那加兰邦、比哈尔邦和中央邦的那伽人、霍人、比尔人、蒙达人、贡德人等中非常盛行。后来,由于政府限制和时代发展,这种风俗日益减少,但并未绝迹,而是改头换面地出现了新花样。在贡德人中,只要父母同意,就可以抢婚;在蒙达人和比尔人中,男子藏身于庙会或其他公共场所,伺机在姑娘头上戴上番红花,姑娘就归他所有,社会也予以承认。

加洛人仍然处于母系社会,女子婚前有权挑选丈夫,婚后不住在婆家,而是和丈夫一起住在娘家。加洛人至今还流行两种变相的强行抢婚习俗。姑娘看中某一小伙后,告诉父母或亲友,待机将小伙抓到姑娘家里。姑娘和小伙关在同一房间,像夫妻一样一块生活,如果小伙表示愿意与她结婚,就给他们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小伙拒绝结婚但已与姑娘同房,则必须交付罚金以示赔偿。

姑娘看中某一小伙后,姑娘带上吃用的东西来到舅舅家,舅舅为她举行宴会,宴请村民和姑娘看中的小伙。宴会后,村民各自回家,但把被看中的小伙扣留下来,派人监视看守,以防溜走。如果他连逃三次,就表明他不愿成婚,如果同意,两人可住在舅舅家,但不能同房,要分床而居。婚后两人改住妻子娘家,再宴请村民。

如果双方家庭同意,达成默契,可以商定日期由男方来抢亲。男方在商定的日期带上亲朋好友,“突然袭击”女方家,女方家人假装受伤,姑娘故作呼喊哭泣,男方将姑娘抬上马,带到男方家里。男女双方遭到父母反对后,利用集会日,男青年应女青年要求,当众给她头上涂朱红,这样父母也只好同意,这种礼仪性抢婚在许多土著中流行。

土著部族盛行考验婚。在庙会和节日的舞会上,舞场中央竖立一根竹竿,上面挂上椰子和红糖。未婚女子在竹竿四周围成一圈,未婚男子在外围围成一圈,尽情地舞蹈。同时,男青年争先恐后,拼命冲挤,试图冲破姑娘们的舞圈,摘取竹竿上的椰子和红糖,而女青年则竭力阻拦,不让他们冲进圈内。哪一位男青年最先冲进圈内,爬上竹竿,摘下椰子和红糖,有权挑选在场的任何一位姑娘为妻,不付分文,立即带走。这种婚俗在比尔人中比较盛行。

土著部族盛行服役婚。有些经济困难的穷人,付不起姑娘的身价费,便到丈人家做工服役,抵消完姑娘的身价费后,才能把妻子带回家。有些土著部族婚前去丈人家服役,有些土著部族婚后去丈人家服役,还有些土著部族是丈人把姑娘的身价费借给女婿,女婿借债后到丈人家干活,直到付清债务为止。这种婚俗在贡德人、拜加人、卡萨人中依然流行。

土著部族盛行换亲婚。两个贫寒之家往往将姑娘互相许配给对方的男子,交换成婚,免付姑娘身价费。在印度,除了一个部族禁止这种婚俗外,其余土著部族大都采用这种婚俗。

土著部族盛行强求婚。一位姑娘爱上一位小伙,但遭到小伙父母反对,姑娘便带上米酒,自行闯入小伙家,赖着不走。小伙家人施展各种手段,把姑娘一个人留在屋里,对她进行毒打、往她身上泼热水、不给她饭吃等方式,以迫使姑娘离开,而小伙则偷偷给她送饭,鼓励她坚持下去。姑娘经受住考验后,小伙父母只好同意。这种婚俗在许多土著部族中非常流行。

土著部族盛行私奔婚。由于遭到父母反对,或者付不起嫁妆和身价费,一对情人双双私逃外地,结为夫妻。过一段时间,再回到家里,社会也会承认。这种婚俗,不举行任何结婚仪式。

土著部族盛行公房制。未婚男女到了一定年龄都要与父母分居,到公房里去住。不同地区,不同部族,公房制有所区别,有的男女不在一处,分开居住,有的男女同在一处,分上下楼居住,有的村庄只有一个公房,有的村庄有两个以上公房,有的日夜都在公房活动,有的白天在家晚上才来。但这种公房每个部族都有,活动内容也大同小异,基本相同,不论男女,一旦结婚成亲,必须退出。

图7-4 公房制

公房的作用之一是为青少年提供彼此接触和了解的机会,对他们进行婚前教育,使他们在这里挑选中意的配偶。公房一般由德高望重的年迈夫妇监管,另外由一位长者作领导,并有一位宿监。

巴斯德尔地区土著部族的穆里亚人将公房不仅看作是学习各种知识的场所,而且是实践男女关系的地方,在这里接受全面的婚前教育和训练。晚上,男女共宿一处,每周行房事三次,如果一个女子怀孕,只要说出男子的名字,男子必须和她结婚,但必须保守秘密,一旦秘密外传,要受到惩罚。男女一旦结婚,就失去了公房成员资格,女子不准再去公房,男子仍有去公房的权利,但绝不能在公房过夜。

有的地方,公房成员即使有好感,也不能外露,夜里偷偷逃到宿舍外的僻静处幽会。有的地方,流行伴侣公房,男女关系已经确定,成双成对居住在公房,一旦一方反悔,或双方都不满意,可随时分道扬镳,各奔前程。有的地方,流行关系不定者公房,男女关系未定,如果一男一女同床超过三天以上,要受到惩罚。

那加兰邦的那伽人,13岁以前和父母一起住,13岁以后与父母分居,搬进公房里住。公房有圆形大门,大门两旁的木桩上雕有大象、蟒蛇、水牛和人物图案,公房外墙上用骷髅、象牙、牛角和野猪牙作装饰。每天天黑以后,小伙们在屋子正中生一堆火,或者点上一盏猪油灯,坐在一起聊天唱歌,歌声传到姑娘们的耳朵,她们也跟着唱起来。小伙们这时改唱情歌,姑娘们也用情歌作答,彼此寻找生活伴侣。

第二天清晨,姑娘们列成一排,蹲在公房前梳妆打扮,将头发辫在一起,用树皮绳扎起来,短发则用竹夹子夹住。梳妆之后,姑娘们在腰间系上一条绣花布带和许多串珠,许多那伽女子身上的唯一衣服就是这样一条不到5寸宽的布带。她们在脖子上戴上铜片项链和金黄色串珠,耳朵上戴上铜耳环、象牙耳环和牛角耳环,头上戴一个用新鲜树叶做成的圈。如果姑娘还没有选好对象,她就把头发留得很短,如果她已经选好了对象,就把头发留长,并在胳膊上刺青。同样,如果小伙选好了对象,就在腰间系上三串小贝壳,如果没有,则不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