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零售网点中渠道成员的动销方式。
1.铺货奖励
(1)内容:
为促使零售网点进货而给予的额外好处。
(2)目的:
迅速提升产品铺货率,并提高零售网点的推荐率。
(3)应用前提:
产品知名度较低,零售店对产品动销存在很大疑虑,不愿意进货。
产品利润率相对竞品较低,但价格已难以调整,零售店老板无积极性,不愿意进货。
同价位竞品同期铺市,为抢占先发优势,占领柜台和零售网点资金。
(4)操作步骤:
铺货方式优先顺序为:现金铺货—半赊销—赊销—赠送,尽可能让店主现金进货,这样对其才能有动销的压力。
每一品种原则上要求以一件进行铺货,最低不得少于两瓶,保证主导产品上架陈列,根据零售店接受程度确定辅助产品品种数量。
保持对同一类型售点铺市奖励政策统一,避免由于不公平性,引起零售网点反感。
随同铺货同时展开,奖励当即兑现。
(5)注意事项:
实物奖励,提供可变现的奖励或者日常生活用品等成熟产品为宜,如地方强势香烟品牌、金龙鱼食用油、矿泉水等。
设定实物奖励上限。
业务代表必须如实填写《铺货作业登记表》,主管第二天抽查,严惩违规者。
2.免费品尝酒
(1)内容:
提供去除外包装并贴有“品尝酒”字样的产品给零售店主和消费者品尝,适用于中档及中低档酒,中高端酒慎用。
(2)应用前提:
新品入市,知名度较低,零售店主对新产品酒有较大疑虑,免费品尝可降低铺市难度,减少店主对消费者的推荐障碍。
酒质和该地区同类竞品作过测试,有明显的差异。
(3)操作步骤:
选择处于重点路口,以及餐饮集中区域的零售网点作为活动对象,最好集中操作一条街或者一个区域。
一定要求店主将“品尝酒”置于柜台的显著位置,最好张贴相关“品尝告知”、附品尝意见卡。
可根据该店新产品的销售情况,以空瓶品尝酒换品尝酒,以提高店主的推荐积极性。
(4)注意事项:
根据零售网点的销售情况,确定品尝酒是为消费者所品耗,还是为店主所自饮,如果在一段时期后,该店的销售情况始终无法增长,则很可能为店主自饮,业务代表则应适当调整品尝酒的提供数量,可采取“告知活动日期已截止”或者“每月提供的品尝酒限量”的方式进行限制。
3.零售网点陈列奖励
(1)内容:
和零售网点签订陈列协议,要求店主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陈列,如合格则给予实物奖励。
(2)目的:
进一步降低铺货难度且促进在陈列期内店主积极进货,保证铺货率不下降,同时增加零售店陈列效果。
(3)应用前提:
产品在广告上或利润上无明显优势,铺货有一定难度。
铺货率随着铺货奖励活动的截止有明显波动,零售店店主二次进货意愿低。
竞品设置陈列奖励。
(4)操作步骤:
优先选择处在交通要道(十字路口)、餐饮集中区域、旺销酒店附近的街批店、零售店及名烟名酒店。
参与奖励的零售网点数量不得低于城市同类售点总量的20%,如某城市流通店数量500家,则选择的售点数量不得低于100家。
可集中操作,保证同一街道全部覆盖(避免引起店主抵触),同时做成样板街。
首次活动期须三个月以上,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后续的奖励额度和时间。
陈列奖励:每月奖励陈列的主导产品2瓶~2件,根据主竞品的操作额度可作调整。
业务代表必须和店主签订陈列协议,并根据陈列实施情况,填写《奖励发放记录》,主管及督查要定期抽查,一经发现作弊,必须严惩。
(5)注意事项:
陈列一般为长期激励性质,活动时间要根据主竞品及相关费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最低不得少于三个月。
4.售点箱皮回收
(1)内容:
通过一定的现金价格回收零售店手中新品的箱皮,达到提高零售网点店主积极性的效果,从而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推荐率。
(2)目的:
调整利润空间,提升铺市率,增加产品的渠道推力。
(3)应用前提:
产品利润不合理,但是因各种原因价格体系很难再调整,零售网点严重缺乏推荐积极性。
地区总经销直供终端,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和人力支持。
(4)操作步骤:
时间一般控制在3~6个月。
优先选择处在交通要道(十字路口)、餐饮集中区域和旺销酒店附近的街批店、零售店及名烟名酒店。
根据零售店总量、新品上市铺货率要求、铺货率达成状况,以及单店平均月销量,设定此次活动总体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城市总零售网点数量的20%。
根据自身预算费用额度和对于竞品的利润状况,调整回收箱皮的现金额度,调整后对零售网点的利润应明显高于竞品。
厂家箱皮应有独特的难以去除的标记,以免鱼目混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零售网点随箱刮刮卡(开箱奖)
(1)内容:
在产品包装箱内侧贴刮刮卡,零售店进货后剪下刮刮卡,以刮卡中奖的方式来促进零售店开箱销货的促销方法。
(2)目的:
在于设计不同档次的实物奖品或者现金奖励,特别是通过大奖来吸引零售店进货销售,从而实现增加推力。
(3)应用前提:
新品上市后,铺货率已达要求。但利润对零售店无吸引力,销售积极性不高,动销不畅。同时,铺货率有一定幅度的波动。在此背景下,开展随箱赠刮刮卡,可提升零售店提货积极性,增加销售热情,加快新品销货,增强零售通路销售推力,巩固零售店铺货率。
(4)操作步骤:
活动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根据费用额度设计奖品中奖率和奖卡数量,大奖要足够有吸引力,如某大件电器或者名胜区旅游,又或者直接现金大奖;小奖要足够多,如5元或者10元现金刮刮卡或者其他同价值的实物奖励等。
分阶段集中投放,逐步降低中奖率。
对所有网点加强告知,说明活动时间期限和方式,最重要的是各对象的利益。
对于采取终端直供方式的区域,统一至总经销处兑换奖品或者现金奖励。
(5)注意事项:
对于利用分销进行销售的区域要注意避免奖卡为批发商所截留。对于后者要在箱皮上张贴活动告知即时贴,每箱张贴两张,告知零售店不提破损及拆开的产品,以杜绝批发商拆箱取卡。
活动中必须考虑如何调动二批商的积极性,可适当赠送一些小礼品,或根据销售情况和活动配合情况进行评比,设置二批商的销售奖励,如一等奖几名,现金多少元等,二等奖几名,现金多少元,以充分刺激其做好奖品兑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