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反悔权适用的购物渠道

虽然法律明确:“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适用于反悔权,但其中的“等”字应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应该从三个方面理解:

一是非固定场所交易,如上门推销、直销等容易造成消费者无意愿的冲动性决策,违背真实购买意愿;以广播、报纸、杂志广告等方式销售商品。

二是远程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销售行为。

三是非传统的实体店铺式销售,极易产生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真实意思表达的。比如,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直销管理条例》,赋予消费者30日内的单方解约权;《旅游法》也赋予了消费者30日退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