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文帝拓跋弘禅位于太子拓跋宏,拓跋宏即孝文帝。当时,孝文帝拓跋宏只有5岁,自然不可能有亲政能力,所以,国家大事实际上仍由太上皇献文帝处理。五年后,献文帝拓跋弘被冯太后毒杀,孝文帝也只有10岁,仍然没有执政能力。所以,朝政便只能由其祖母冯太后掌管。
毋庸讳言,在权力的争夺中,冯太后表现出极冷酷的一面,为了权力不惜杀掉儿子献文帝拓跋弘(尽管不是亲生)。但是,在我们评价冯太后时,这一点并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冯太后能够顺应历史潮流,在政治上推行了带有汉化色彩的改革,为拓跋鲜卑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客观地说,冯太后本人的汉化素养并不高,但是她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知人善任,因此在主持朝政期间,重用了一大批汉化士人,如高允、高闾(?—502,本名高驴,渔阳雍奴即今天津武清人,官至中书监,与高允同入禁中,参决大政,时称“二高”)、李冲(450—498,原名思冲,陇西狄道即今甘肃临洮人)、游明根(417—498,广平任县即今河北任县人)等。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批汉族士人不仅能够参与一般政治事务,还能够参与核心的机密决策。冯太后所推行的汉化改革,主要就是在上述汉族士人的推动和帮助下展开的。
在冯太后所任用的汉族士人当中,李冲最受器重,史书记载李冲和冯太后有私情,说李冲“虽以器能受任,亦由见宠帷幄。”对于冯太后在私德方面的“有亏”,我认为不要过于渲染,要知道当时的冯太后也只有30岁左右,作为一个有七情六欲的女人,和一般正常女人有着同样的生理需要。评价冯太后,我们主要还是要看她所进行的社会政治改革。
冯太后所推行的社会政治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继续深化吏治改革,全面推行“班禄酬廉”制度;
二是推行均田制,发展农业生产;
三是建立“三长制”,推进赋役制度改革。
这三个方面的改革,意义十分重大,直接促进了拓跋鲜卑进一步汉化。拓跋鲜卑真正摆脱游牧的生活方式,向农耕定居转变,就是由此开始并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