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卓越客诉职责的应有内涵

客诉工作职责应包括两部分内容:

(1)接待处理客户投诉应做的基本工作、所遵循的流程、目标任务。我们展示的两份客诉岗位职责应较好地涵盖、说明了这部分的内容。客诉人员做到这些并不难,他们可以照搬工作,或者说照猫画虎,或者依流程、步骤而行。完成此部分的工作有两个要点:一点是就事论事,只求完事。如“接待投诉的客户”,只需要将客户迎进办公室,进行询问,登记要投诉的问题,依据公司规定进行解答等即可。另一点是规定怎么做就怎么做,让流程说了算。如某公司规定的客诉流程:

1)倾听客户的意见;

2)记录投诉要点;

3)提出解决办法;

4)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

5)跟踪回访。

那么,客诉人员只要做到:倾听客户的意见,让客户能够充分表达心中的不满;记录投诉要点,判断客户投诉是否成立;根据公司要求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与客户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跟踪回访,征求客户意见等工作就应是完成了投诉处理工作。

理论上讲,这是从事或完成客诉岗位职责任务的基本工作要求,它只是“了事”,或者说是应付了事,没有充分反映客诉工作的质量要求。

(2)以什么态度从事客诉工作,这是客诉工作职责的关键要求,也是容易被忽视的内容。它是决定客诉工作质量的主要因素。很少有企业将其写入客诉岗位职责,即使是写入了,也仅是象征性的语言要求,没有触及行为或素质要求。回头再看一下前述列举的两份客诉岗位职责,是不是这样呢?或者将你所在单位的客诉岗位职责找出来对照一下,问题就不言自明了。加入对相关人员态度要求的职责作用会明显不同。再以“接待投诉的客户”的职责为例,客诉人员需要微笑、亲和、热情地将客户迎进办公室,专注倾听、了解客户投诉的问题,耐心地解释、解答……试想一下,使用前面的职责要求与加入了态度要素的职责要求来处理客户投诉,客人的感觉会如何呢?当然是后者的要求更能赢得客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