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配送中心(RDC,Regional Distribution Center)模式适合于制造商将商品配送至各零售网点以及消费者处(图3-3);也适合于大型连锁零售商将货品配送至各门店(图3-4)。其要义在于,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设立区域配送中心,它具有中转仓储功能。大宗货物可先通过干线运输运至区域配送中心,然后再通过灵便的运输方式将货物配送至各个分散的目的地(如零售网点或消费者处)。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将高效率、低成本的干线运输(通常是海运、铁路运输、重型汽车运输等方式)与灵活、准确、及时的“最后一公里”配送结合起来(“毛细血管”运送);同时,摆脱了商流结构的不合理束缚,使物流体系更有效率、更为精准、更加快速地运行,从而对商流运行和交易达成产生更有力的支撑。
在上图中,制造商的区域销售机构可以是自设的区域销售公司,亦可是与其他相关股东合资成立的销售公司;还可以是区域代理商或经销商。而RDC的经营主体通常为第三方物流。有的企业采取“两段”(两个经营主体)物流模式,第一段物流负责干线运输,第二段物流负责“最后一公里”配送;RDC的所有权及管辖权,要么属于“第一段物流”的经营主体,要么属于“第二段物流”的经营主体(后一种情形更为常见一些)。需要指出的是,“RDC”可以比区域销售机构辐射的范围更大,也就是说,一个“RDC”可以支持若干个区域销售机构的销售;也可以比区域销售机构辐射的范围更小,即一个区域销售机构有若干个“RDC”为其提供服务。以美的集团为例,其下属安得物流公司,目前已将所有事业部大小家电十几个品类的数百个全国仓库(RDC)以及运输网络统筹起来进行管理,形成全国性的物流配送平台。
沃尔玛等现代连锁零售企业,在进行零售形态(如超级商店、会员店、超市等)选择以及零售网点空间布局时,也将RDC的设置以及物流体系的安排作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使两者高度契合、相互协同;将物流体系的合理性(以物流配送效率、物流配送速度、商品供应保证程度、商品新鲜程度等指标来衡量),作为零售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顾客价值(品质、价格、购买效率等)的重要来源。
零售商的RDC模式与航空领域的“枢纽港”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处,两者的结构基本相同(也有人认为,现代物流的RDC模式即从航空“枢纽港”模式脱胎而来)。图3-4中的4个“零售网点”只是示意,在现实中,一个RDC支持的零售网点数量往往要多得多。以沃尔玛为例,在美国大约设有30家RDC,为18个州的2500多个商店提供配送服务。在沃尔玛高度信息化、“无缝连接”的物流体系中,RDC是基础设施,也是核心环节。各类商品经干线运输进入RDC后,RDC根据各零售网点的订单和补货信息进行敏捷配送。
随着物联网和云物流的发展,目前分散零乱的仓储配送资源未来将会逐步整合。正因为如此,物流行业的竞争刚刚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