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标准

1.薪资总构成

营销人员薪资由底薪(月基本工资)+提成+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各类补贴构成。

2.底薪标准

表10-1 底薪标准表

部门

岗位类别

月固定基本工资

营销策划部

营销策划部经理

元/月

营销策划部副经理

元/月

销售主管

元/月

策划专员

元/月

销售专员

元/月

销售助理

元/月

招商运营部

招商运营部经理

元/月

招商运营部副经理

元/月

招商专员

元/月

招商助理

元/月

3.销售佣金提成

(1)全体营销人员按照月度考核,销售提成及激励奖金根据业绩完成情况而定,销售提成实行目标销售动态阶梯制,销售提成比率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月度、任务完成情况、销售回款及时情况等。

(2)公司根据年度指标将销售与招商任务分别分解落实到每位营销人员,并制定个人月度考核指标。根据销售人员职入时间及在职情况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发布下月营销人员的业绩指标。

(3)营销策划部团队佣金计算标准。

表10-2 营销策划部团队佣金计算标准

人员岗位

任务完成

情况

X≤80%

80%<X≤100%

100%<X

营销策划部经理

销售

租赁

营销策划部副经理

销售

租赁

策划专员

销售

租赁

销售主管

销售

租赁

销售专员

销售

租赁

销售助理

销售

租赁

(4)招商运营团队佣金计算标准。

表10-3 招商运营团队佣金计算标准

人员岗位

任务完成

情况

X≤80%

80%<X≤100%

100%<X

招商运营部经理

销售

租赁

招商运营部副经理

销售

租赁

招商专员

销售

租赁

招商助理

销售

租赁

说明:

(1)表格内字母X为当月项目销售或租赁完成的月度指标。

(2)营销策划部经理、营销策划副经理、招商运营部经理、招商运营部副经理、销售主管、策划专员月度指标完成情况指当月项目销售或租赁指标完成比率。

(3)销售专员、招商专员每月个人指标完成率指当月个人销售或租赁指标完成比率。

(4)销售助理、招商助理月度指标完成情况指当月项目回笼指标完成比率。

(5)销售额指当月该套可售物业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款的销售额,不含协议认购(最后7天协议金额可计算入当月销售额)。租赁额指当月该套可租物业的相应租金。回笼额指当月该套可售物业定金、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款的全部回笼额。

4.其他提成

除了营销人员,为鼓励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也积极参与项目的销售及招商工作,佣金需进行以下标准分配:

(1)如果公司员工只提供客户信息并没有参与谈判,而是由销售人员或招商人员谈判,客户成交后,佣金按表10-4比例分配。

表10-4 提供客户信息佣金比例分配

分配对象

提供客户信息者

销售/招商人员

合计

分配比例

个佣20%

个佣80%

100%

(2)公司员工不但提供客户信息,而且与销售人员或招商人员共同谈判并成交者,佣金按如表10-5比例分配。

表10-5 参与谈判佣金比例分配

分配对象

提供客户信息者

销售/招商人员

合计

分配比例

个佣50%

个佣50%

100%

(3) 如果公司员工直接与客户谈判成交,后续服务工作由招商运营部负责跟进(合约、验房、水电、消防、装修、注册等),佣金按如表10-6比例分配。

表10-6 直接与客户谈判成交佣金比例分配

分配对象

提供客户信息者

招商人员

合计

分配比例

个佣100%

100%

5.各类补贴

(1)营销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伙食补助、出差补贴等,均参照有限公司现行制度执行。

(2)营销人员在寻找客户信息中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招待费等),如果客户最终签约,可凭发票进行报销,具体需公司财务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