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认定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裁判被依法撤销、确认无效或被依法变更的,公司可以在知道相关行政机关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
交易所自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是否撤销。交易所撤销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股票相应还原上市地位。还原上市地位首日不设涨跌幅,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