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力量首次大过资本的力量

“当事业成长到一定规模,也就是发生量变之后,管理就必须发生质变。小生意一旦发展为企业,就不能单从企业所有者授权的角度来定义管理的功能,而是因为企业客观的需求而产生管理的功能。”

有一些企业的创立者,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创业者,总是从内心深处把企业当作自己的私有物品,如同古时皇帝把天下看作“家天下”,以为世袭罔替、万世不绝。但实际上,如果企业也是一类生命体,创业者仅仅是企业的父母,而在孩子成年后(生意发展为企业),孩子就是完全独立的个体(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份仅只可以代表收益权、而不代表决策权)。

设想一下,某企业的大股东从来不管企业的经营。由于行业不景气,企业始终在盈亏线上挣扎。在管理层和员工日复一日的共同努力之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效益蒸蒸日上,企业内部也开始出现了久违了的欢声笑语。结果突然某一天,所有人员被告知,企业已经被大股东卖掉了,他们多数人都要被遣散!如果我们从常识来判断这件事,会发现对企业早已没有贡献的大股东却控制着企业的归属和所有员工的未来——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这样的情况正在现实发生而且绝不鲜见。

最新的企业实践表明,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意识到了这一点。新兴企业开始设置“同股不同权”的AB股模式。所谓“同股不同权”,是一种企业内部决策的投票模式,即股东之间拥有的等额股份其所代表的权力不同(一般是表决权不同,收益权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只占少数股份的企业经营者就可以有效狙击外来的恶意收购者或者大股东的肆意妄为。

“同股不同权”在100多年前的美国首次出现。近年来,美国纽交所(NYSE)、纳斯达克(NASDAQ)、美交所(AMEX)、加拿大多伦多证交所(TSE)等全球多数主要证券平台都允许上市公司采用这种架构。2013年,阿里巴巴公司准备在香港上市,由于当时的香港联交所(HKEX)禁止这种架构,不得不拒绝了阿里巴巴。2018年4月,香港联交所在巨大压力下批准了“同股不同权”的架构,次年阿里巴巴就重返联交所。

目前国内沪深交易所的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仍然采用“同股同权”的架构,2018年11月设立的科创板则采用了“同股不同权”的管理架构,2020年初,云计算领域独角兽企业优刻得(Ucloud)公司成为中国大陆第一家“同股不同权”的上市企业。这种管理架构不但受到管理层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受到了投资人的理解和支持,因为他们也认识到了管理者的力量所在——企业由谁来经营管理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和收益,唯有管理得当,投资人才有机会分享企业长期稳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

“同股不同权”的本质是管理和资本作为支配企业两种力量之间的博弈——在企业史上,第一次出现管理的力量压过资本的力量,这是知识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预期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管理的力量将会得到进一步放大,管理者在企业决策和收益方面的话语权将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企业的创业者和大股东要明白,管理者的权力并非来自于所有者的授权——社会的限定、顾客的需求决定了管理者存在的意义和功能,同时也赋予了管理者权力。如果企业是生物,管理层作为企业的核心器官需要不断地协助企业进行新陈代谢,一旦缺乏管理层的持续滋养,企业就会衰败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