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和品牌的区别很多人在讲,都各执一词,但我觉得还是营销专家苗庆显总结得最到位。他说:“IP天然是品牌,但品牌不一定是IP。”我们换句话说,如果品牌在互联网上,自己成为传播话题的话,它可能就是一个IP,否则它就不是。
所以我们看,NIKE是一个强势品牌,也受追捧,但是它自身不带流量,要记住它需要更多的传播,而不是消费者主动去谈起,所以它不是一个IP。而NIKE的乔丹联名款AJ却是一个超级IP,因为它因乔丹的标签而具有了人格化特征,能够自带流量,完成自传播。
可口可乐也是一个传统品牌,但是我认为它已经转化成了IP。过去百事可乐打出的口号是年轻人的可乐,但是最近几年我们发现,可口可乐却在这方面做得更好:通过笑脸包装、表情海报、歌词瓶等年轻人喜欢的方式,为品牌成功打造了人格化特征,并在互联网上引发了大量的话题传播。所以就转换成了一个IP。
简单总结一下:
品牌是垂直作用力,IP是水平作用力;
品牌锚定的是产品或品类,越延伸锚定力越弱;
lP锚定的是人格,有的可跨界,有的难跨界。
超级lP就是跨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