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仰的定义,有不同的说法。《现代汉语词典》“信仰”词条,提供了国内学界过去对信仰的通俗理解。其界定是:
“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326
这个解释,总的说来是正确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断定信仰的对象是“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主张”和“主义”两个概念意义含混。如果“信”的对象是“主张”或“主义”,似应称为信念,而非信仰。《词典》又认为信仰对象是宗教或某人,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宗教”概念科学定义中有关“超自然超人间”的规定;第二,潜在断定信仰活动包含这样几个方面:相信、尊敬并转化为自己的榜样或指南。这需要进一步分析。
国内有学者将信念和信仰并列一处,从人的心灵与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上进行界定。其界定是:“信念、信仰是人的心灵对真实或自己所认为的真实的强烈认同、确信与坚执,但不是对所有形态的真实确信和坚执,而是对有别于‘感性的真实’的‘虚灵的真实’。”327这个界定可能特别就哲学家、思想家们以形而上的本体、真理等抽象物作为自己的信仰或信念而言,但也可以给人以启发:信念或信仰总是人与真实对象之间的某种关系。
让我们再看看西方基督教对信仰的界定。1998年的《大英百科全书》里的“信仰”词条,介绍了不同宗教对信仰的不同理解。它说:
希腊语的Pistis,及拉丁语的Fides,表示内在态度和坚信,或表示相信人与至高神灵或终极拯救有关。……在基督教神学里,信仰是赋有神圣灵性的人类对上帝通过耶稣基督而作的历史启示的回应,所以,是极有意义的。……没有确证使“信仰”等同于“宗教”。……例如,古埃及和古印度婆罗门教中被泛泛地使用的一般词语“宗教”,就不能用“信仰”来替代。它们更多地是意味着祭祀、崇拜的责任和行为。在印度教和佛教瑜珈的传统中,首要的内在态度是对古鲁(印度教导师)或精神导师的坚信,而不是或不首先是对上帝(神)的坚信。……在《圣经》的希伯莱语中,“信仰”主要是指律法上的。它是一种人在对契约和诺言的坚守中表现出的忠诚和信任,以及上帝和以色列人坚守相互订立的盟约时所表现出的忠诚和信任。在伊斯兰教中,“信仰”(阿拉伯语:iman)被明确为“除了阿拉的意愿外,任何人不得信。”(《古兰经》)在基督教中,《前哥多林书》将信仰确认为上帝的一种礼物。《希伯莱书》将信定义为“所望之事的实底,未见之事的确据”。……印度、中国、日本关于宗教诚信的概念,一般说来,也不同于基督教“信仰”的概念。佛教“八正道”中描述的“信”,可比拟成病人将自己交付给医生时的信任;中文里的“诚”(确信、信任、诚心诚意)被认为是五种主要德性中的一种。
如此,信仰是人对神的“内在态度和坚信”,是人对神给人“启示”的回应,也指“祭祀、崇拜的责任和行为”,是一种信任或一种品德等。在不同民族文化那里,“信仰”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
按照基督宗教《圣经》的教义,基督徒应努力修习信、望、爱三德。其中的信德,即Faith,汉语也翻译为信仰。作为动词或名词,主要包含“相信”、“听信”、“信赖”三种意义。而作为一种品性,信德的基本意思有二:一是坚固地依靠和信赖天主;二是相信天主的启示。信仰耶稣是基督徒的特点。人承认自己有限,而向天主无条件投诚,把一切交在他的手中。对于人而言,信德非常必要,是人得救不可或缺的条件。因为人有原罪,为能再与天主和好,基本的环节就是信德。人因为有这样的信德,在天主面前才能成义。仰赖信德成义的人,战胜了罪恶和死亡,不再是魔鬼的奴隶,而成为天主的义子,领受天主的圣神,在圣神内生活,由圣神引导他爱天主,爱人如痴似狂;信德还使信友能战胜世俗的世界,不受尘世的诱惑。信德和爱德分不开,真实的信德必有爱德的表现:信德为种,爱德为果。从信德的内容看,应该信:耶稣是默西亚,是天主圣子;天主是三位一体的;耶稣是万物的元首。还应该信:基督的奥迹,圣教会的奥迹,天主耶稣将信德的宝藏交托给宗徒,宗徒应完整保存,应完整传授给他们的继位人。328上述有关信仰的教义,涉及信仰的基本意义和内涵、信仰的必要性、信仰的功能,以及信仰与爱的关系等,比较全面。
我们再看看西方神学家对“信仰”一词意义的理解。瑞士神学家汉斯·昆(又译为孔汉斯,Hans Kueng,1928-)认为,信仰是一种信赖。英国神学家约翰·麦奎利(J.Macquarrie,1919-?)说,信仰是一种相信,一种生存的态度。瑞士神学家巴特(Karl Barth,1886-1968)说,信仰即信赖、知识、承认。德国的卡斯培(Walter Kasper,1933-)说,信仰是开放的系统,信仰本身不断地在运动,不断在注意真理的记号,信仰是信仰者的作为、实践。329现代神学家蒂利希则将信仰的意义与人的终极关怀相联,认为信仰就是指向人终极关怀的创造活动。史密斯(W·C·Smith,1916-?)将信仰看成是“一种对自身、对邻人、对世界的人格倾向;一种整体的回应;一种理解问题(无论一个人怎样理解)的方式和一种处理问题的(无论一个人怎样处理)的方式;一种生活在世俗层面之上的能力;看到、感到一个超越的维度,并依此而行动。”330表面看,这些神学家对信仰的界定也互不相同。
美国宗教史学者斯特伦(Frederick J.Streng)则认为从认识或者思维方式上看,信仰包含着对终极实体的直接、及时的认识,或者说,信仰是对“神圣”者做出的自觉而肯定的反应。从行为或生活方式上看,信仰把人的日常生活置于永恒实体的笼罩之中。331
“信仰”概念的意义,和信仰活动密不可分。怎样才能从宗教信仰活动这一客观事实出发,认识到信仰活动的特征和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信仰”概念令人满意的界定呢?这需要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