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对社会科学形成了极大的吸引力。不少人试图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认识社会,试图创建一种“社会物理学”(孔德语)。韦伯跳出了这种窠臼,他由自然科学式的“观察”出发,进而扩展为对人类社会不同于物理世界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又要体现出对人类情感因素的渗透,最终形成移情式的“理解”。韦伯把人的“社会行动”作为他研究的基本单元。他强调,真正的研究既要注意“社会行动”可观察到的外部表现,又要注意“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实际上,他之所以选择“社会行动”作为基本的研究单元,就是为了在承认人的主观价值的基础上打破“应然”和“实然”“事实”和“价值”“主观”和“客观”的二元对立。也就是说,他的研究方法综合了客观性的“说明”(explanation)和主观性的“解释”(interpretation)。从此,他创立了“理解社会学”(interpretative sociology,或译为“诠释社会学”)。用韦伯本人的话来说:社会学是一门科学,其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做出解释性的理解,并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说明。在这里,韦伯的研究方法既可以看成是实证主义的体现,又具有“人文精神”的特性。因此,韦伯显然是在方法上进行一种“新的综合”。
在韦伯那里,观察是解释性的理解社会行为的基础。韦伯指出:事实上,人的认识过程首先是经验式的观察,然后才形成阐释。观察只能告诉我们“是什么”,阐释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例如,完全按照自然科学的方式进行观察,你可以看到一个猎手在狩猎,甚至可以对打猎做出十分精确的描述和推理,但你不会知道他打猎的目的和意义,只有通过阐释,你才能够了解猎手所进行的活动是为了填饱肚子还是一场体育竞赛。再进一步,你还需要移情式的“神入”,以猎手的角色设身处地思考,才能对狩猎的价值形成真正的理解。这种对研究对象情感关系的重新体验最为困难。如宗教的激情行动、虔诚的或极端的非理性狂热等,理解者与研究对象在价值取向和信仰情绪方面的差异愈大,理解的难度就越大。此外,人的行动包含两个基本因素——动机和目标。外在过程和实际效果相同的行动,往往可以出于差异极大的动机。观察和解释所能够理解的部分,并不总是实际上起作用的那个部分。
韦伯的这种方法论,不论对社会科学的何种研究,都是有意义的。即使不属于理论范畴的现实生活问题处理,也能给我们相当大的启发。就拿管理来说,现实中的管理难点,往往不在于技术问题,而在于解释和理解中的偏差。几乎所有的管理失误中,都有误解的成分在内。如果仅仅弄清楚“是什么”,那远远不足以适应管理的需要,然而要弄清楚“为什么”,则会有各种各样的障碍。尤其是知识和情感差异,往往会在现实中带来“鸡对鸭讲”“牛头不对马嘴”的尴尬。许多事情,你以为是那么回事,实际却不是那么回事。中国曾经流行过一阵“理解万岁”的呼声,实际上就是对各种“误解”的抗议。掌握韦伯的“理解”方法,能够使我们采取更准确的行动。在管理学的发展史上,梅奥的霍桑实验,实际上就是在西部电器公司的继电器厂观察同样的现象时,运用移情式的阐释,对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获得了理解上的突破。而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则是从管理者和员工对激励因素的理解不同入手,取得了新的发现。可以说,韦伯能够给予我们的,不是解决具体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是认识事物的睿智和洞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