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例】
黄哥是之前某银行的科长,看到前海有一个创业者在做征信类的项目,于是投资了这个项目,500万占股20%,因为他看好这个项目,而且他自己也有一些客户资源可以给到这个项目,但是由于特殊的资源关系,他的名字不能出现在公司的股东名单上,于是找到他的表弟做代持,他表弟由于没有什么工作,常把这份股东的工作当作是自己真的投了钱,常去项目公司指指点点,还参与一些重要的决策会议,项目创始人马总对这位表弟“股东”也没办法,常常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
【全拆解】
上面的案例中,表弟是显名股东,但真正的股东是他表哥银行科长。企业资本运作过程中,有时候有些股东不方便出现在工商局公开的股东名单中,就找人代持他的股权,这种行为也时不时见到,在一定程定上是有一些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