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流程

1.公布考核标准与细则

考核开始前,人力资源部应通过正式通知向干部员工发布“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并针对员工疑惑进行答疑。

2.日常记录关键事件

员工应积极记录日常工作中的关键行为事件,直接上级日常对下级工作进行观察,记录员工的正负向关键行为事件,并在事件发生时及时与下级沟通,即时激励或提出改进建议。

表11-4 《关键事件记录表》

姓名:

考核周期:

序号

日期

价值观关键行为事件描述

价值观

行为类别

背景

行动

结果

见证人

1

2

3

3.员工自评

员工在评价周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完成劳动态度自评,并提交直接上级审评。

4.直接上级审评

直接上级收到员工的自评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综合评价,并与被评价者当面沟通评价结果,给出分数与理由。如表11-5所示。

表11-5 《劳动态度评价表》

部门: 被评价人: 评价人:

核心价值观

员工自评

关键行为事件

评价人

审评

关键行为事件

评价结果

综合得分

总分 分

员工签字确认: 评价人签字确认:

5.申诉仲裁

员工对本人劳动态度打分结果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上一级管理者或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上一级管理者或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并出具仲裁结果。

表11-6 《劳动态度考核申诉表》

申诉人

职位

部门

直接上级

申诉事由

考核周期:

考核结果:

申诉意见:

申诉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诉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诉处理意见

申诉人: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

6.抽查纠偏

人力资源部门对劳动态度评价结果进行抽查,着重抽查不合格和3分以上人员,对于不支持、不匹配、不充分的案例应退回。对弄虚作假、不客观、不公平的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可根据情况对其劳动态度评价结果减3~5分,甚至在公司层面通报处分。

(四)考核应用

劳动态度评价结果作为奖金分配、加薪、晋升、培训、转岗、淘汰的前置条件,劳动态度评价不合格者,只能享受公司基础的待遇,无法享受奖金、晋升等进一步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