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变大”还是“缩小”

亚当·斯密指出了以价格为机制的市场化的协同方式,但是没有指出市场协同方式的成本问题;切斯特·巴纳德指出了以权威为机制的组织协同方式,并指出了管理协同的难度,但也没有指出权威协同的成本问题。罗纳德·哈里·科斯意识到两种协同方式都存在一定的成本,企业依据成本的高低可以选择适合的协同方式,协同成本较低的协同方式就是高效率的协同方式。

科斯认为市场协同方式存在着双方为交易而进行的信息获取、讨价还价、斗智斗勇的成本,并把这种成本叫交易成本。这种成本大致等于采购方的采购费用加销售方的销售费用之和。但实际成本要比两种费用之和还要高,因为除了财务报表里可以直接反映的费用之外,企业为了达成交易常常还会发生一些无法在财务报表里反映的费用。总之,交易成本相当于买卖双方之间为达成交易而付出的所有成本。

科斯认为管理协同方式存在着管理者为维持自身的权威、为保持员工协同的意愿而产生的成本,并把这种成本叫管理成本。这种成本大致相当于企业中所有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的费用和管理活动产生的费用。在很多企业中,管理费用是非常大的一块费用,它的实际费用要远远大于会计报表里管理费用的金额。

科斯的这些观点集中体现在他的经济学名著《企业的本质》里。科斯认为,如果交易成本大于管理成本,那么企业就应当扩大规模,就应当以管理协同的方式替代市场协同的方式;如果管理成本大于交易成本,那么企业就应该缩小规模,就应当以市场协同的方式替代管理协同的方式。总之,成本最小的协同方式也是效率最高的协同方式,两者的差别,只是分工协同的方式不同而已。

科斯的观点,在现实世界里得到了很好的印证。今天,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通信、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的发展,使得一种新的市场形态出现,即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地降低了原来的市场交易成本,使得市场协同方式的优势大大地提升,于是推动了全球企业的归核化、非核心业务外包、企业虚拟化的趋势,这种趋势本质上是以市场化协同替代组织内部协同的表现。

科斯的理论深化了我们对于分工协同方式的认识,拓宽了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视野。企业作为一个协同体系,包括外部市场协同体系和内部组织协同体系,两个协同体系一起构成企业的整体协同体系。以往我们只是把内部组织体系作为协同体系来看待,把市场体系排斥在协同体系之外,这是不全面的。外部协同体系和内部协同体系同样必不可少,相对于内部协同来讲,外部协同体系有时候可能更重要。

构成企业整体协同体系的两种协同体系在规模上或比重上并不是完全对等的,有的企业以外部协同体系为主,特别是在当今世界企业战略归核化、业务外包化流行的时代,很多企业采取小管理、大市场的虚拟化运营方式。这类公司典型的例子是耐克公司、李宁公司、中海油公司等。有的企业以内部管理为主,特别是一些最终环节利润空间不大的制造型企业,为了寻求更多的利润来源,往往采取纵向一体化的方式往产业链条的上游延伸,把原来由市场完成的原材料或者零部件改由内部生产。这类公司在国内最著名的是富士康公司。企业具体选择以外部市场协作体系为主,还是以内部管理体系为主,主要取决于两种不同协作体系各自的协作成本。市场协作体系的协作成本就是交易成本,管理协作体系的协作成本就是管理成本,当交易成本大于管理成本时,企业倾向于扩大内部管理协同体系,缩减外部交易体系;当企业的内部管理成本大于外部市场交易成本时,企业倾向于缩小内部协同体系,扩大外部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