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IQC品检人员的作业方法及所有物料的来料检验、异常处理流程,提高IQC检验作业水平,控制来料不良,确保来料满足本公司品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来物料(含原材料、辐料、半成品/成品)的来料检验工作。
3.职责
品质部IQC负责对来料进行验证、测试、记录、品质判定及标示。
4.定义
4.1 严重缺陷(critical,缩写CR):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安全造成伤害、违反法律规定或造成功能完全失效的不良品,包括导致功能失效的外观不良品。
4.2 主要缺陷(major,缩写Maj):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或性能参数超出规格范围。
4.3 次要缺陷(minor,缩写Min):上述缺陷以外,其他功能不影响产品使用的轻微外观缺陷。
5.作业要求
5.1 检验员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不可有色盲,所有检验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检验工作。
5.2 光源:100W冷白荧光灯,光源距被测物表面500~550mm(照度达600~800Lux)。
5.3 准备工作:准备相关检验资料及工具,如图纸、样板、卡尺、卷尺、小刀等。
6.作业步骤
6.1 仓管员收到供应商的送货单后根据送货单核对来料品名/规格、数量及标签内容是否相符,实物与本公司采购单要求相符方可暂收,并签回货单给来料厂商。
6.2 仓管员负责将来料放置到指定区域(待检区),并填写验收单通知IQC进行检验。
6.3 IQC检验员收到进料验收单后,依据验收单核对来料品名/规格、数量与标签内容是否相符,如不符合则拒检验并通知仓库、采购及PMC,如符合则进行下一步检验。
7.作业内容
7.1 本公司采用MIL-STD-105E Ⅱ级单次随机抽样方案,AQL值:CR=0,Maj=0.4,Min=0.65,对供应商的品质不稳定状况,可采用加严抽样方案,如本公司要求进料100%合格,可采用全数检验及测试。
7.2 抽样时要求多层次多角度力求全面,检验外观时参照样板进行检验,人眼与被测物表面的距离为300mm左右,目视与检验面成45度角,被检验物品允许上下左右转动15度角,单件产品目视检验时间为10~15s,尺寸规格参照图纸进行检验,贵重物品及特殊要求物料要逐一检查,新的物料需给工程部确认。物料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即时向采购及品质主管反映,寻求解决方法尽快处理。
7.3 包装完好、标识正确、完整、清晰,环保材料查看是否贴有相应的环保标签,第一批进料时要附SGS报告或客户要求的其他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7.4 检验合格后要贴上合格标签及盖上PASS章,填写《来料检验报告》并通知仓库人员,仓库人员按材料类型分开标示清楚并摆放于指定区域。IQC判定为不合格时,在产品包装外贴上不合格标签,把产品转移到不合格/退货区域,并填写《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报品质主管确认签字后,送采购/PMC主管签字后发到供应商,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的报仓库直接作退货处理。如为急料,经品质主管与采购、PMC、业务协商后呈经理审批,按评审意见办理。
7.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改善方案,IQC检验员对下批来料改善效果进行确认并记录结果在《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中。
7.6 材料环保要求管理:原材料必须符合无毒或低毒环保要求,且符合国际环境保护之法律法规要求。每批来料必须符合本公司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之规定,第一批来料必须附有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如SGS)或客户要求的其他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并贴有环保标签,按批随货物送达。
7.7 原材料为环保产品必须要求仓库单独放在环保区域且要分类保管,贴上环保标签。如原材料有变更,供应商必须提前知会并提供相关变更资料及样板,IQC检验员在原材料变更没有得到确认的情况下可以拒检。
7.8 原材料的辐料、油墨、白电油、脱模剂、色粉、刀模/模胚、日常办公用品设为免检产品,对于油墨、白电油等化学品每3批需抽查1批。免检品必须符合无毒或低毒环保要求,且符合国际环境保护之法律法规要求。每批来料必须符合本公司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之规定,第一批来料必须附有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如SGS)或客户要求的其他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并贴有环保标签,按批随货物送达。如免检品有1次不良发生,可转变为必检品,如接着连续3批来料检验为合格,又自动转为免检品。产品合格入库贴上免检标签,检验时按原材料抽检方法抽检。免检品在收货时,只对厂商、品名、料号、数量、规格、颜色、重量、品牌等内容与进料实物核对,相吻合则签收,否则按7.6要求执行,且每批免检结果必须做好记录作追溯之用。
8.检验标准
8.1 原材料抽检判定标准为:CR=0(影响产品性能的如粘性)致命性不良拒收,Maj=0(影响产品规格的如尺寸)严重不良拒收,Min(影响产品外观的如脏污/刮伤)轻微则依据通用检验标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