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文本的意思清楚了,但问题是,用“有无相生,恒也”的规律性,来证明“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这句千古名句,逻辑上到底通不通呢?事实正是,历来对这两句的争论最大,注释者的观点差异极大。
多数的理解是将老子解释为“反潮流智者”式思维,就是从天下之众(及其盲从性)与本质之真(少数派洞察),或者群体之意见与智者之观点的对立来解释此句,与勒庞的《乌合之众》、尼采的群氓与超人观点做类比。
对这个注释的逻辑质疑是:如果老子这两句真的是这个意思,那么这两句话就失去了逻辑合理性。正确命题并不受到承认它的人数多少而有改变,比如定律、数学公式,与多少人理解或多少人接受,并没有逻辑关系。爱因斯坦著名的E=MC²公式,其成立并不取决于有多少人能理解相对论,而是这个命题本身具有逻辑正确性,并且能够得到证明乃至实验验证。极少数人理解的道理,依然具有普遍影响力(普世价值)。
如果我们将这两句话看作一个规律总结式的命题,或者说如果这两句话值得我们相信,它应该具有逻辑合理性,否则,任何一种胡说八道就与思想洞察获得了平等的地位,而这个现象,并不符合人类思想发展的要求。如果大家都喜欢的就是讨厌的,那么要多少人喜欢的,这个喜欢才是真实的呢?
也就是说,所谓天下皆知的“皆”是指所有人,还是指大部分人呢?如果真的指所有人,自然就不会有人在此“皆”(全称名词)之外还会将这个喜欢变成厌恶(恶已)的。那就只能假设或接受,这里的皆知的“皆”,不是全称,而是大多数人的意思。如果皆知是指大多数的看法,那也就是说还是有少数派是与多数派的观点相反,那么新的逻辑问题又来了:是不是所有(或者大多数情况下)多数派的观点都是错的,而少数派的观点都是正确的呢?老子也好,勒庞也好,尼采也好,包括叔本华等,所有以智者反对庸见的观点,都存在类似的逻辑问题。
在老子思想流传的2000多年里,人们的确是将这句话当作“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依据使用。可是,这个规律并不具备逻辑合理性,最多是一种现象发生的可能性。
多数人的看法固然不一定正确,少数人的意见也没有天然合理性。命题之真需要首先具备逻辑合理性,然后是可验证性、可应用性、可证伪性,才是一个真命题。如果拿一句“现象可能性”的命题当作“逻辑合理性”命题使用,现实里就会成为狡辩的挡箭牌,比如这两句,如果应用不当,就会变成鸡蛋里挑骨头、蓄意刁难的借口。
中国文化传统里,有很浓重的“少数人情结”,或者叫“偶发性认知偏执”,举世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曰杀,吾意独怜才,这是用情感逻辑代替了事理逻辑,反潮流英雄、孤独战士是戏剧小说的永恒主角。但是,一个建立在少数人情结、偶发事件崇拜的社会,是个健全的社会吗?
人类历史的真正可悲之处,是掌权者利用群众的盲从,制造所谓“多数人假象”,对正义与真理进行打击,革命者能代表人民枪毙反革命,暴君也能代表人民砍下万颗人头。宗教法庭以异端邪说罪烧死布鲁诺,让伽利略不得不在宗教法庭的压力下,声明否定自己的日心说研究,这并不是宗教时代教会愚昧、信众愚昧与少数人的对立,不是少数人情结定律,是权力对思想的野蛮暴政。用老子的思想去审核更现实:权力者的“有为”都是瞎折腾,包括宗教的权力,也是超出自由信仰之外的邪恶暴政。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才是圣人之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