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权责发生制

有了货币这个计量单位后,会计核算还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时候进行收入和费用的记录。是收到钱记录收入还是交付完产品记录收入?是支付了款项记录费用还是消耗了物品、服务后记录费用?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该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权责发生制”在汉语里本身并不存在,而是现代西方会计传入我国之后会计界创造出来的。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及其时点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权责发生制是由收付实现制发展而来的。收付实现制核算程序比较简单,适用于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或者比较简单的经济组织,比如,很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是用收付实现制的方式记账,学校一个班级的班费也是用收入实现制记账。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信用制度的产生,商业活动越来越复杂,形式越来越多样,收付实现制计算当期收入、费用的准确度大为降低,因而,逐渐被权责发生制取代。

采用权责发生制,不仅能正确核算出当期的损益,还能提供过去发生的关于现金收付的事项、即将支付现金的义务以及未来将要收到的现金等信息。为了更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权责发生制的适用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请看下面一个例子:

一家游乐场有两种价格,一种是每次购票后进场游玩,门票价格是50元;另一种是365元办理年卡,全年每天均可入场游玩一次。张三采用第一种方式,李四采用第二种方式。

对张三来讲,花50元购买门票后,就取得了进场游玩的“权”,但同时也承担了支付50元的“责”,权责发生与现金支付和游玩几乎是同时发生的,这种情况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记录并没有差别,都是在游玩后记录50元的费用。

对李四来讲,花费365元办理年卡后,就取得了365次进场游玩的“权”,每次进场或者每过一天都会扣减一次机会,相当于从年卡中扣减了1元,扣减1元就是每次游玩或每天的“责”。将李四作为会计主体,如果用收付实现制的方法记录,李四办理年卡时应记录365元的费用;如果用权责发生制的方法记录,办理年卡时只是一笔预付款,并不记录为费用,而是每天记录1元费用,直到365天后确认完毕。

权责发生制提示我们要全面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责任,不能因为一项责任还未发生支付,就忽略该责任的存在;同样,也不能因为一项已经具备的权利尚未产生收入,就认为收入没有实现,这都会形成错误的损益计算结果,并影响判断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