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充分尽调是并购前的必经程序

张敏

【故事关键词】收购背景 尽职调查 先期侦察 团队协同

一次成功的并购,关乎于从根本上维护客户的利益。有时,看似并购的“不成功”,往往也会呈现出利益的最大化状态。

一年前,TD公司根据其发展规划,拟在新三板挂牌前收购一家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同行业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湖北今天(宜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TD公司的委托,由我率团队并联合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就TD公司拟收购目标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我们代表TD公司与目标公司签订并购意向协议后,迅速组建包括收购方代表、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在内一行15人的收购团队,历时半月,对目标公司及其大小股东、目标公司高管、主要债权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展开全面的尽职调查,并结合调查结果评估风险、设计方案。本所律师通过回顾本次收购项目的全过程,希望将经验分享给每一位读者。

(1)收购背景。

鉴于目标公司是一家已成立二十多年的专业调节阀生产型企业,在调节阀行业是民营企业领先品牌,收购方欲通过收购方式参与目标公司调节阀产品的生产经营,提升目标公司价值的同时拓展收购方在调节阀行业的地位。收购方作为即将在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收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力,实现业绩大幅增涨,获取溢价收益和提升收购方的盈利及盈利能力。

(2)尽职调查。

​ 先期侦察。

收购团队出发前一周,先期派人到公司外围观察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进出情况等。通过观察,公司生产经营量小,但无明显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

​ 团队协同。

多机构合作:团队均由专业人士组成,包括收购方代表、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机构,此前专业机构多次合作,团队成员对彼此的工作特点和方式了解,配合默契高,为本次尽调项目的高效完成奠定了基础。

多地联动:因目标公司对外投资多家公司且投资的公司分布于重庆、上海、四川等地,本次尽调有很大难度。为更彻底尽调,项目团队与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联动,对目标公司采取实地尽调办法,将项目团队划分为三个小组,就近进行调查。

同步梳理:项目团队驻场后,每天早上8点开始进行半个小时的碰头会,就各方发现的问题商讨关键点和后续方案;遇重大问题时,由团队核心专业人员单独组建临时团队,重点解决。

公司访谈:团队在根据自身专业尽调的同时,开启“案件审讯”模式,与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高管多角度多次数反复访谈,然后根据沟通情况外围同步进行补充尽调,对前后陈述不一、矛盾的地方重点排查。

外围举措:与重要债权人当面沟通,寻求债务解决最佳方案。

​ 重大问题发现。

​ 出资及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经过历年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可以认定目标公司存在股东部分出资没有到位或者抽逃出资的风险;

目标公司的股东中,其中两位是投资公司,合计持有25%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此两位股东的持股有附条件的回购义务;

股权出质约占25%;冻结约占30%。

​ 关联公司: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从开始陈述对外投资3家公司,尽调半月后发现对外投资有18家公司,且其中一家子公司存在可能破产的风险;

目标公司与部分关联公司存在人员管理、财务混同,存在同业竞争、利益冲突;

若发生剥离关联公司的情况,债权人、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可能会持有异议,引发法律纠纷。

​ 组织结构:

目标公司治理基本处于瘫痪状态,董事长大权独揽,很多重大事项都是越权行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形同虚设。

​ 资产状况:

目标公司资产均已被抵押、查封;在建工程存在欠款;债务问题严重,民间借贷情况复杂;存在给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账目反应对外负债6000余万元,尽调结束后发现对外负债共计1.3亿元。

​ 经营状况:

大额合同不多,以现在的业务量维持公司的运营较为困难。

(3)交易方案。

剥离及债务重组后,收购方再接受股权,如图16-3所示。

图16-3交易方案

根据尽调情况,结合上述第三部分“重大问题发现”,本所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收购方认为并购过程中风险较大且难度较大,尤其是对外担保情况不可控,最终决定放弃收购。

【笔者点评】尽调律师及整个项目团队本着“零疑问、零隐患”的精神,对目标公司进行了详细的尽调,提出问题并评估风险。本次并购项目虽以放弃并购为结局,但从项目团队为收购方成功避免千万甚至上亿的损失,实为一次成功的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作者小传】张敏律师,大学副教授、仲裁员,常年担任国有大型企业、挂牌公司及其他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近几年主要操作公司重组并购、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定向增发、股权设计等专项法律服务,以及典型商事案件诉讼。电话:1897202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