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解目标的过程中,管理者常常会有疑问,比较常见的心态有两种,“不准确的目标是在浪费时间”和“目标会降低灵活性”。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彼得·德鲁克的相关论述。1954年,彼得·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提出了“目标管理”的概念,根据他的观点,管理组织应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每一项工作必须为达成总目标而展开。”
目标管理是一种程序或过程。当我们将一个目标作为输入时,从这个期望被实现的目标出发去思考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证目标的实现,目标就会产生激励作用,使每个人都为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主动采取各种可能奏效的方式方法。
预定的目标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被完成,但并不意味着制定目标是在浪费管理者的时间。制定目标和计划的过程就会迫使管理者认真思考要干什么和怎么干,搞清楚这两个问题本身就具有价值,即使最终结果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目标。当然,管理者应当尽可能保证目标的准确性。在制定目标的过程中,应当积极与下属沟通,调动和整合整个组织的力量制定出理想的目标。
关于计划与变化的关系,陈春花教授的观点很明确“计划没有涵盖变化,是计划本身没有计划好,一个好的计划一定是可以包含变化的,是可以预测趋势的,是能够和趋势走在一起并获得机会的。一个涵盖变化的计划,一定是要判断趋势,具有前瞻性以及适应变化的柔性。”
我们理解了绩效目标首先就来自于外部视野,来自于我们对外部环境和自身能力要素的综合判断。外界很多因素是组织自身无法控制的,当外界因素发生变化后,制定目标的基础就已经变化了。在管理过程中,我们强调目标计划的严肃性,目标计划意味着承诺,成为一种约束。但是,目标计划本身不能消除变化,虽然管理者制定目标计划的目的是尽可能预测变化和制定最有效的应变措施,事实情况是无论管理者如何制定目标计划,变化总会发生。所以,目标计划的管理应该是动态的。如果管理者一旦制定了目标就不再根据环境变化进行修改,那就丧失了组织的灵活性。
我曾经在一家制药企业辅导其管理提升时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前一年的年中,医药行业因为国家政策的调整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所有销售代表的绩效目标都是超额完成,甚至有一部分销售代表是数倍于目标完成,而这个情况在年初制定绩效目标的时候是完全无法预测到的。
在年终绩效评估兑现奖励时就带来了一个问题,按照什么标准来评价销售代表的绩效。如果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每个人的奖金兑现都将非常大,但是大家都清楚目标的超额完成是因为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所导致的,与个人的努力关系不大。更关键的在于,如果全额兑现将超过了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如果不兑现,员工会认为没有执行绩效协议,对企业的诚信产生疑问。
这实际上就是因为缺乏目标的动态管理所导致的,因为绩效目标的制定是依据于原有的行业政策,行业政策发生巨大改变时,当初制定绩效目标的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企业管理者应当及时意识到并与员工达成一致重新修订目标。
目标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反复循环、螺旋上升的管理方式。在这个过程中与目标相关的信息都应当成为管理者管理的重点,组织应当通过目标管理和修正的制度建设,在强化目标计划以及目标检点的严肃性的前提下,制度化的规定检点预设目标的合理性以保证目标的激励和牵引功能不断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