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我们看“仁”字的写法,一个单立人,一边是二,也就是说二人相亲为仁,一个人谈不上仁。一个人是什么?自己爱自己。即使是自己爱自己也是两个,一个自己,一个被爱的自己,所以必须是两个。所以,仁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仁者,人也”,要以人为本;另外,“仁者爱人”,关爱别人才能称仁。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环境中,自己的人脉关系有远近、亲疏、长幼的分别。那么,对处于不同位置的人,仁爱的表现就要有所不同。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之所以有爱恨,都是有缘故的,这个缘故,就是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从儒家的观点来看,这些关系中最亲、最近的关系,就是仁爱的出发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建立了一个逐渐扩大的人际关系圈,越是接近这个中心,你的仁爱就要表现得更充分一些;越是到这个人际圈的边沿,你的仁爱就要表现得淡一些乃至不要轻易表现出来。这并不是说你心里没有仁爱,或仁爱是分远近亲疏的,而是表现出来的形式要有所区别。比如你对自己最亲近的人,夫妻两个很亲近,那么表现出来的仁爱关系,就要跟对陌生人的表现有所区别,不然的话,这个社会关系就会乱套。“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就是要随着亲疏远近的不同,仁爱表现形态和程度也要有所不同,“亲亲为大”,就是跟自己最亲近的人,要表现得最充分。
儒家的这套伦理观念,有一个根本性的原则,就是推己及人。一定要从自己这里出发,一点一点地往外推,把这种仁爱的感觉推广到整个人际关系中。修身为本,说的就是从自己最亲切的下手处出发,去推动、发扬和实现仁爱的主张。
“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儒家思想中有仁就有义,仁义是不可分的。仁爱是观念、是出发点,是心性的表现;那么具体外化出来、落实下来就是义、义务。对自己的父母很亲,对自己的子女很亲,夫妇很亲,这个要表现出义务来。对父母有对父母的义务,对子女有对子女的义务,夫妇之间有夫妇之间的义务。“义者,宜也”,“宜”就是适宜、合适。既然最合适,那就是应该如此,没有什么理由好讲,不能讲条件,不能讲回报,做人就是要有做人的义务。如果孩子将来不回报我,我就不爱他了、不养他了;或者子女认为父母以前对我不好,他们老了就不赡养他们,让他们自己等死,这就是不义。不义就是不宜,在这种事情上讲条件是不宜的、不对的,因为这样做,你就失去了做父母或者做子女应尽的义务。
人生在世,义务无所不在,但从表现的角度来看,作为一个人最重要、最应该尽的义务,在儒家看来就是“尊贤为大”。尊崇品德高尚的人,是人生义务的最高表现。如果义不以尊贤为大的话,那么,推广开来就可能泛滥成江湖义气,比如以命抵命、为朋友两肋插刀之类的,虽然看起来很有义气,但缺了“尊贤为大”的基本前提。在黑道上混的人,很多都是讲义气的,但是,为什么结局往往不妙?坏就坏在丢掉了“尊贤为大”这个根本。
后面说了“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礼节、礼仪是怎样产生的呢?就是从仁和义中来的,把仁和义表现在人与人之间,让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就是礼。“亲亲之杀”,就如同去市场卖东西要杀价,“杀”是降的意思、逐渐递减的意思。“亲亲之杀”,从仁的角度来说,就是“亲亲为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亲缘关系的不断疏远,礼节的庄重程度就应该逐渐降低。“尊贤之等”也是同样道理,人的品德也是高低不同的,过去说“大贤为师,小贤为友,不贤者教之”,遇见真正了不起的贤人,就要拜他为师。过去尧舜禹三代圣王,都有尊贤的故事,比如“尧让天下于许由”,尧帝出行遇见大隐士许由,许由是大贤,就要让天下给他,要拜他为师。小贤,一般就是心好的人,思想不错的人,那就和他交朋友。对于不贤之人呢?也不要遗弃他,要教化他,让他变得贤德起来。所以,在儒家看来,尊贤也是有等级秩序的,这个等级秩序不是我们有意划分,而是自然产生的。
儒家讲修身的内容,从大的方面就是这三样:仁、义、礼。这三样是不悖离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儒者把这三样做好了,道德修养也就出来了,人际关系也可以处理顺当了,有了这身本事就可以治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