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第13号提案”

第13号提案是一个税收提案,是由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公共选择学派创始人和代表人物之一——布坎南1978年在加州提出的。第13号提案是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一次全民公决中,选民以二比一的优势批准了一项宪法性限制,具体说,把不动产税限制在市场价的1%。值得一提的是,第13号提案通过之后,陆续又有第4、62、98、218等多项与税收和支出有关的法案提出,这一系列提案的直接结果是——加州政府预算的85%不在州议会或州长控制之下,州议会仅仅只能审议15%的经费,而其余85%的经费都被公民通过他们创制的法律指定了用途。由此,因第13号提案,创下了全世界财税史上少见的奇特纪录。

这样一个看似有违“常理”的提案之所以能被全民通过,必定有支持它的理由或者特殊的历史与现实背景。

众所周知,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到七十年代以前,整个世界经济界几乎都在奉行凯恩斯主义的财政扩张性政策,凯恩斯主义理论成为西方各个国家制定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而美国更是成了凯恩斯主义的典型试验场,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曾说:“我们现在都是凯恩斯主义者了”。而且在哪个时代,无论是“拥护他的人也好,批评他的人也好,都是同样使用凯恩斯的词汇和分析方法”(哈里斯语)。很显然,在那个时候,人们把凯恩斯主义看成了”资本主义的救星”和”战后繁荣之父”。

凯恩斯主义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是二战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长期的经济衰退和严重的失业,而经济衰退和失业又与通货紧缩、供过于求紧密相伴。于是,凯恩斯主义者就把二者联系起来,将责任归咎于市场失灵,主张通过增加公共开支来减少失业、扩大需求,其实质就是通过扩大政府职能来矫正市场失灵。凯恩斯主义作为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直接产物,无疑是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需要而产生的。回顾西方社会经济发展史,在凯恩斯之前,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说通常是把完全竞争和充分就业的假设作为既定的前提,但是,二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却证明,这两种假设是不符合现实的。因此凯恩斯提出,资本主义自发作用不能保证资源使用达到最优,也不能实现充分就业,因此,国家有必要采取一系列干预经济的政策,这样,就可以使资本主义解决头疼的”失业”问题,既能维持传统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的颂扬,也可以为垄断资本的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政策提供理论基础。显而易见,如果奉行凯恩斯主义,其必然结果就会扩大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职能,放纵政府权力的扩张。问题是,扩大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职能,放纵政府权力的扩张就一定能够矫正市场失灵吗?

正是在这种对政府权力扩张的担忧中,公共选择学派走到了前台,肩负起了防止政府权力无限扩张的历史重任。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之所以能够不断扩张它的职能,是因为政府可以无限扩大自己的征税权力,不断地获得干预经济生活的能力,按照自己以为的偏好去干预经济生活。公共选择学派创始人和代表人物之一——布坎南就一再引用孟德斯鸠和约翰·马歇尔首席法官的话提醒公众,一定要盯住政府征税的权力。”一条永恒的经验是:任何掌权者都倾向于滥用权力;他会一直如此行事,直至受到限制。” “征税的权力事关毁灭的权力。” 布坎南也是基于这种对征税权力的警惕,才提出第13号提案等一系列限制政府征税权力扩张提案的。他们认为,越是高序位的规则,越是应当具有前瞻性和持久性,越是需要从跨越时段的长远视角去“立宪”,从宪法的层面去对政府的征税权力加以限制。”立宪层面的问题的本质是,如何约束政府的自然倾向,以便使它所产生的结果同潜在纳税人——选民——受益人从初始的立宪视角出发观察自己的后立宪阶段的角色时所欲求的结果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