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联合促销方面,家具工厂、卖场、经销商三方形成稳定的长年合作关系。同样要将三方的责权利明确在合同中。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卖场物业方每年在约定的月份策划、组织几次大型的促销活动,并承担一定比例的活动费用。
第二,经销商全程参与物业方的促销活动,听从卖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策划活动的整体方案,承担一定比例的活动费用,且要派专人参加卖场统一组织的推广活动。
第三,家具工厂需按照整体策划方案的要求配合卖场物业方提前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对专卖店员工进行培训、专卖店活动方案的制定、产品摆场、布场、产品价格制定等工作。必要时,还需在活动期间参与专卖地的销售工作。
第四,每次促销活动都要给予活动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甚至会推出促销活动“特供产品”,来保证促销活动产品的超高性价比。另外,工厂适当地免费配发一些礼品和赠品,并且要保证货源和优先供货,尤其是在销售旺季。
第五,家居卖场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及其他外部资源,优先给予有联盟合作的经销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