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经常提起的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最早是由英国16世纪和17世纪之际的哲学家、经验主义哲学的奠基人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提出的。直到几百年后的今天,仍然深深地影响着我们对“知识”的认知观念。
可是,当我们真正静下心来思考“到底什么是知识”这一问题时,却发现很难对“知识”这一概念下一个非常确切的定义。从权威角度看,似乎只有柏拉图的说法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即“一条陈述能称得上是知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它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而且是被人们相信的”。即便如此,如果再一仔细琢磨,依然留有巨大的空白——仅以实证的尺度来衡量显然无法满足人们对“知识”的渴望与需求。
(1)所以,很多专家在探讨“知识”这一话题时,干脆绕过定义层面,直接将“知识”进行分类。 比如:
一九六六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教授陶尔士 (Towers)、陆克斯 (Lux)和雷(Ray)等人,受Maccia 系统化知识思辨理论的影响,将人类的知识成四大领域,包括:1、描述性的知识 ( Deive Knowledge ),即描述现象或事件的知识(比如物理、化学、生物和社会等科学知识)。
(2)规范性的知识 (Preive Knowledge),是判断现象或事件适切性、好坏、美丑的知识(比如哲学、文学、美术、音乐等知识)。
(3)实践性的知识(Praxiological Knowledge ),即对现象或事件采取合宜行动、实践的知识(比如医疗、新闻、工程、设计和教育等知识);即属之,技职教育所探讨传授的知识,即属于实践性的知识。
(4)形式性的知识 (Formal Knowledge),即统整所有知识的知识(比如数学、语言及逻辑等知识)。
而波普尔则将人类知识划分为七大类,包括:常识、经验性知识、神话故事、传说、科学知识、哲学、艺术知识、宗教等。
随着知识经济理论的逐渐发展,经合组织(OECD,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又将“知识”归纳为四种类型:即事实知识(Know-what)、原理知识(Know-why)、技能知识(Know-how)、人力知识(Know-who)。
还有采用"知识"和"认知过程"二维框架进行分类的,将“知识”从具体到抽象分为四个类别:即事实、概念、程序和元认知。
也有直接划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两大类的。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1958年在《人的研究》一书中阐述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通常被描述为知识的,即以书面文字、图表和数学公式加以表述的,只是一种类型的知识。而未被表述的知识,像我们在做某事的行动中所拥有的知识,是另一种知识。” 同时还指出,隐性知识(也称缄默知识)共有九个特征,包括:
(1)默会性,即不能通过语言、文字、图表或符号明确表述。
(2)个体性,指存在于个人头脑中的,它的主要载体是个人,它不能通过正规的形式进行传递。
(3)非理性,指通过人们的身体的感官或者直觉、领悟获得的,因此不是经过逻辑推理获得。
(4)情境性,指它总是依托特定情境中存在的,是对特定的任务和情境的整体把握。
(5)文化性,指的是隐性知识比显性知识更具有强烈的文化特征,与一定文化传统中人们所分析那个的概念、符号、知识体系分不开。或者说,处于不同文化传统中的人们往往分享了不同的隐性知识“体系”,包括隐性的自然知识“体系”,也包括隐性的社会和人文知识“体系”。
(6)偶然性与随意性,指隐性知识比较偶然、比较随意,很难捕捉,所以获取的时候就比显性知识要困难。
(7)相对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隐性知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显性知识;二是相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隐性知识,但是对另一个人来说可能已经是显性知识。反之亦然。
(8)稳定性,指与显性知识相比,隐性知识与观念、信仰等一样,不易受环境的影响改变;它较少受年龄影响,不易消退遗忘,也就意味着个体一旦拥有某种隐性知识就难以对其进行改造。
(9)整体性,指的是隐性知识是个体内部认知整合的结果,是完整、和谐、统一的主体人格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个体在环境中的行为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其本身也是整体统一,不可分割的。
以上是作者查阅过大量资料之后,对前人关于“知识”的认知所做的一个简单梳理。
通过梳理,我们可以发现,从培训师的职业职责和任务要求角度看,除了自身主讲课程所属专业领域的知识外,其他任何一个类别(型)的知识,对培训师的职业都应该是大有裨益的。
有道是:
知识概念难确认,古往今来众纷纷;
柏拉图说有三条,是否验证来区分。
若说分类有多少,不同标准不同人;
纠缠其中实枉然,吐故纳新方为本。
而真正核心的问题是,知识对于培训师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什么培训师的自我管理需要考虑并关注知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