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心学大师王阳明先生的“四句教”,也就是把他的全部学问总结成了四句话:“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是王阳明先生心学的核心精神。这四句教一直传承下来,对于后来中华文化的影响非常之大。
“无善无恶心之体”,我们开始就讲到了我们精神本体,它能够产生一切,善恶好坏、简单的、复杂的,统统在我们精神之体中产生出来。精神之体,它本身是谈不上善,也谈不上恶,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这是我们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从这个精神之体中,我们念头一动,一念生起,善善恶恶、是是非非就全出来了。
比如我们出门,看见地上有一个钱包,如果我们的心没有动,念头没有动,过去也就过去了,根本就视而不见。但是,只要你心动了,把它捡起来,善恶是非的判断马上就出来了。马上去找失主、去交还给它的主人,这就是你的善念发动了。如果马上想到要装进自己的兜里,不告诉别人,然后左右看一看,是否有人看见了你,如果有一人发现了,我就和他二一添作五,两人发现了,一人三分之一,那你这就是恶念发动。所以,我们的意念一产生,立即就有善有恶,就有善恶之分。这个善恶好坏之分,就是我们具体的精神之相。我们的精神之相,就通过这些善善恶恶的精神现象表达出来了。
“知善知恶是良知”,在王阳明先生的学问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致良知”,一定要让人们明白自己的良知。他告诉人们,每一个人都是有“良知”的,这是我们精神本体最强大的一个功能、最根本的功能。王阳阳先生说的良知,其实就可以看成普通人说的良心。因为有这个“良知”的功能,所以我知道我的所作所为是对还是错。我们不要以为监狱里面或者被处以死刑的那些十恶不赦的人,他们就没有良知。不见得哦!其实人人都有良知,只不过有些人的良知能够透过贪欲发挥出来,有的人的良知被各种贪欲习气遮掩住了。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做了坏事的人,你反推他的心理过程就会发现,他在做这件事情之前,他的第一念一定是明白。一个行盗窃的人,他要入室盗窃之前,产生的第一念,他一定知道入室盗窃是不对的,是违法犯罪。但是,问题在于第一念产生以后,他的第二念马上冒出来了。这第二念就坏了,嗯,虽然入室盗窃是不对的,但是我没有饭吃,我得吃饭啊!你没有饭吃你去找正当的职业嘛,哪怕你去乞讨也不会犯罪啊!但他才不会这样想,他会给自己找许多新的理由,以掩盖第一念的良知,哎呀!我也是没办法啊,而且我要偷的这家人是贪官污吏嘛,他的财物都是贪腐来的,我为什么不能去拿?梁山泊那一套杀富济贫的理由都出来了,啊,我要替天行道了,不义之财,人人都可以取用,我为什么不能取用?!诸如此类的心理过程,一般人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
我自己有时做事情也是这样,比如受到了物质上的诱惑、经济的诱惑,第一念一定是知道这是贪念在作怪,但第二念马上就来了,哎呀,我是一个凡人嘛,既不是菩萨又不是圣人,受点贪心诱惑也是正常的嘛!这样一来,自己的良知就被后来的贪嗔痴、被这些七情六欲给淹没了。所以,“知善知恶是良知”这个很重要,它是每个人都具备的,只不过因为人的修养不同,它克服欲望、回归善道的能力就有大小之别。那么,“良知”的力量怎么养成呢?这就需要在《大学》的“三纲”、“七证”、“八目”上狠下功夫。尤其是七证的功夫,“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这一系列的功夫你做到了,知善知恶的能力、良知的能力就非常非常强。所以,王阳明先生的学问,最要命的一着,就是要在良知上面下足功夫。
“为善去恶是格物”,就是良知所带来的结果。良知的力量强大了,就能够发扬我们精神中善的一面,就能够去除我们精神中恶的一面。这就是做到了《大学》“八目”之一的格物,有了这初步的功夫,后面的条目就顺理成章了。
我们看王阳明先生的四句教,实际上还是在精神的体、相、用上面做文章。精神之体,无善无恶;一念意动,善恶之相就产生。那么,我们的良知,就是精神之用,就是从精神内部产生的至关最重的作用。为善去恶,就是把良知在内心的作用发之于外,发挥到我们的待人接物当中,发挥到我们的社会生活中。
我们通过这四句教,就能够明白我们精神最基本的格局,找到我们精神修养的基本方向。这里讲的就是《大学》之道的第一个纲要——“明明德”,也是学修传统文化的根本目的。我们在精神的体、相、用上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就能够对自己的光明德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尽可能去发挥它作用,实现人生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