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一个新词。《辞源》(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都没有“诚信”这个词,而《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1996年商务版)收录了“诚信”一词。可见,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中国社会进入社会转型新的历史时期,才出现的词语。《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诚信”说:“诚实,守信用:生意人应当以诚信为本。”697这个解释很简明,从传统文化角度看也很正确。
诚,指真诚、诚实;信,指信任、信用和守信。“诚信”就是诚实,守信用。对这个意义,还可以提出两个问题,请读者思考:
第一,什么是“诚实”?
第二,诚实(“诚”)和守信用(“信”)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说“诚信”而不说“信诚”?不诚不信不好,那么,我们能否“诚”而不“信”或“信”而不“诚”呢?
总的看,诚信之间,地位有轻重,有主次:诚是信的基础,一个人如果不诚,他也决不能真正地信;所谓信,对于人而言,也只能是信诚,此外别无所信。故“诚”比“信”更重要。
在中国古代,“诚”的意义指真实、确实698,也指人内心真实的真诚699。就自然而言,“诚”指最真实的实在700;这种实在表现在人身上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诚”:内心所想与外在言行活动的统一,理想和现实相统一。
按照儒家看来,达到“诚”境界的人,其人性完全实现,他的“真我”(或大我,即人的本性)完全表现出来,是最真实、最实在,能够超越现实,而具有永恒价值的人。儒家经典《中庸》这样描述达到“诚”境界以后的特征: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故至诚如神。”
“诚者自诚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
“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701
《中庸》一般被看成是孔子的孙子子思的著作。按照《中庸》看,达到“诚”境界的人,可以完全实现自己的本性,这可谓“成己”。自己作为人,有人性,作为物,有物性。能“尽”自己的本性,故也可以“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因为可以“尽”人性、物性,所以也可以赞助天地万物的化育流行,这可谓“成物”。人与天地万物同流,上达于“无息”、“悠远”、“博厚”、“高明”的境地,这样的“成己”“成物”,都是自然如此,毫不勉强,故谓“诚者自诚”。在《中庸》看来,达到“诚”境界的人,“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702他(她)自己的言行活动已经变成天下的标准或法则。达到“诚”境界的人,还是认识改造自然,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因为他(她)是标准,是理想,是指路明灯,所以他(她)能推动着社会其他人不断“变化气质”,成为比较有“诚”性的人。达到“诚”境界的人,因为掌握了“道”或真理,所以能够根据已有的情况,预先知道个人或社会的未来(“前知”),“如神”一样。703上述说法,都是从人生活的最高的“天地境界”(冯友兰语)而言,是如此。
所以,明代大儒王阳明直接解释“诚”的意义说:“夫诚者,无妄之谓。诚身之诚,则欲其无妄之谓。”704在王阳明看来,“诚”作为性质,它只是人人固有的“良知”的特征;“诚”作为人学习、修养达到的精神境界,又只是人们“致良知”达到目标时的特征。如此,《中庸》所谓“可以前知”、“神”,自然也只是“诚”本身“妙用”的特性。所以,王阳明甚至不同意《中庸》“至诚如神”的说法。王阳明在谈到“诚”与“自信”的关系时,说:
“君子学以为己,未尝虞人之欺己也,恒不自欺其良知而已;未尝虞人之不信己也,恒自信其良知而已;未尝求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恒务自觉其良知而已。是故不欺则良知无所伪而诚,诚则明矣;自信则良知无所惑而明,明则诚矣。明、诚相生,是故良知常觉常照。……不欺而诚则无所容其欺,苟有欺焉,而觉矣;自信而明则无所容其不信,苟不信焉,而觉矣。……然子思谓‘如神’,谓可以前知,犹二而言之。是盖推思诚者之功效,是犹为不能先觉者说也。若就至诚而言,则至诚之妙用即谓之神,不必言‘如神’。至诚则无知而无不知,不必言‘可以前知’矣。”705
王阳明认为,进行人性修养,“致良知”,达到“诚”境界的人,总是自信而又令他人相信的人。他不必担心别人欺骗自己,不用担心自己不自信。即使人际关系中有欺骗、互不相信存在,他也有自己的觉悟,有自己的言行活动准则。因为他自己已经觉悟了自己的“良知”,实现而且真实感受到自己人生的真实性,他已经成为真实可信的人,成为最诚信的人。
不管怎么说,按照儒家一致的看法,达到“诚”境界的人,是最真实的人,也是最自信而又最令人可信的人。所以,孟子说:“有诸己之谓信。”706“有诸己”就是“诚”,因为确实认识把握了“道”,达到了“诚”的境界,所以才有真正的“信”,才能建立起真正“信”的人际关系。张载也说:“天不言而信,神不怒而威;诚故信,无私故威。”707“诚故信”,“信”建立在“诚”的基础上;建立在“诚”基础上的“信”,才是真正的“信”。反之,一个人如果内心所想与外在言行活动不一致,理想和现实不统一,真我和现实的我分裂,人性只是先验抽象的可能而一点都没有变成现实,这样的人就是不“诚”。而“不诚无物”708,一个人不“诚”,在现实世界中就不能实现自己作为一个人的真实性。换言之,自己就不是一个真实的、能感动人的、能令人相信而又自信的人。
“信”指真实709、可(以相)信710,也指信守诺言。“诚”和“信”组合成为“诚信”,意味着是真实基础上的可信。只要真实,则一定可信;只要你对人诚恳、诚实、真实,内外一致,言行一致,不仅自己会相信自己,而且也一定能够获得他人对你的信任。同理,如果别人也这样诚实、真诚地对待你,你也会相信他(她)。人总要有所信。而人最可信者,即是真实,即是诚。在“诚信”的人际关系中,信守诺言,言出必践,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毫不勉强,毫不做作。
因为“诚”是“信”的基础,所以人们讲“诚信”,而不讲“信诚”,“诚”一定在“信”的前面,而不在“信”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