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删除“部门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岗位

1.“部门职责”带来的消极影响

“责任分散”的实质就是人多不负责,责任不落实。“部门职责”恰恰就是“责任分散”产生的根源。一个部门这么多人,凭什么要我负责?结果,“部门职责”就给企业带来了如下消极影响:扯皮推诿、漫长的等待、没完没了的会议,层层请示、重复检查、有功争抢、有过推卸。

笔者研究发现,不应该是“部门职责”,只能是“岗位职责”。部门不能做事,岗位才有职责。在任何组织中承担责任的都是特定岗位的人,而不可能是某个机构、某个部门。企业只可能有部门负责人职责,而不可能有部门职责。

在一次企业例会上,由于产品出了质量问题,老板大发雷霆,对品质部一番指责。品质经理表态:“我们品质部负责,我回去要好好骂骂品质部这帮家伙(质检员)。”笔者正好在场,立即反问:“要骂也应该骂你这个经理,是你没有管到位,你骂品质部其他人有什么用?”

实践表明:“部门职责”成了不负责任者最好的挡箭牌。“部门职责”成了扯皮推诿的借口,“部门职责”成了逃避责任的避风港,“部门职责”让所有的人都有责任而所有人都不用负责!如果我们不将“部门职责”从管理词典中删除,我们就会永远受制于错误观念的束缚。如果工作职责不能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岗位,而让其悬在半空,那么职责清晰、职责明确就永远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