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与B2B

过去强调分销、行销,确实是因为这项职能在当时的中国市场没有高效的第三方来承担,经销商“被迫”做一些本不属于它的核心职能范围内的事。一直以来,美国的配送主要由第三方完成。当B2B作为一个“新物种”出现时,有人认为经销商不行了,似乎经销商能做的,B2B 都能做,而且环节更少,效率更高。当然,可能有些 B2B目前集成度低,效率也不高,但不能据此否定B2B的效率逻辑。

B2B的出现带来了冲击,因为它承载一部分渠道的集成功能,这是中国流通环节的进步,尽管这个进步是与互联网结合的。B2B作为渠道的集成功能,它的优势就在集成环节。凡是集成有优势的,未来就交给它,比如订单集成、统仓统配。至于大数据、互联网金融都是衍生功能,不属于核心功能。美国很早就出现了渠道集成服务,如第三方配送,但经销商仍然活得很好,说明渠道并非所有职能都是有集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