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组织?“1+1+1>3”的人的集合体

组织就是人的集合,因此一个人不能称之为组织。对于组织的解释,有一件事记忆深刻。“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们家隔壁住着一位青年教师,受当时的思潮影响,他自己拿着一面旗子就开始单枪匹马地去“造反”。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他并没有没当作造反派处理,为什么?因为他是一个人,是个体,而不是组织别人一起来造反,没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他逃过一劫。

关于组织,用公式表达就是“1+1+1>3”。“+”号是把主体连接起来的因素,称为结构性因素。细分一下,组织的结构性因素包括两方面:一是契约性因素。以家庭为喻,单身的时候不能称为组织;两个人在恋爱阶段,非法同居之后也不能称为组织;而领取结婚证之后,就可以称为组织。二是心理契约。一对男女虽然领取了结婚证成了夫妻,但有些夫妻形同陌路,夫妻之间除了法律契约,还需要一个“+”号,也就是心理契约。

心理契约是组织的第一要件,法律契约是组织的第二要件。没有契约,组织是不复存在的。

“1+1+1>3”表明了组织的系统功能,同时引申出组织的若干个属性:第一,组织通常具有目的性,即便自组织也有目的性。第二,组织是有结构的。输入要素后通过结构和机制才能产生价值。第三,组织的功能通常是涌现性,无法预知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产生合力,并呈现出无法预判的效果。

组织是有结构、有功能、有目的、有生命周期的,如同一个生命体,会经历从婴儿到幼儿、少年、青年,乃至衰老。但是,组织的生命体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可逆性,这是与人的生命体迥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