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圣世俗: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婚姻观

印度人的婚姻观念不尽一致,多种多样,其中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婚姻观最具代表性。

印度教徒将婚姻视为一种神圣而重要的宗教义务,结婚是宗教的一部分。对印度教徒来说,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完成印度教所规定的种种宗教职责。

印度教规定人生有四大目的:法、利、欲、解脱,不结婚就无法实现“利”和“欲”的目标。印度教规定人生有四个阶段:独居期、林居期、家居期、出家期,不结婚就无法完成“家居期”的任务。印度教规定人生有五大债务:祖债、神债、仙债、人债、鬼债,也称作五大祭祀,要进行这五大祭祀活动,必须与妻子共同参加,否则无效,神明不喜欢,死后也解脱不了,因此不结婚就无法完成这五大债务。特别是印度教规定,只有儿子才有资格向祖宗供奉祭品,因此只有娶妻生子,才算完成了祖祭,偿还了祖债,不结婚就无法完成这一债务。

图7-1 婚姻神圣

印度教认为,结婚对男女双方都有利,不结婚对双方都有害。印度最古的文献《梨俱吠陀》曾多次提到:没有妻子和儿子的男人是不完全的。古代文献《百道梵书》中也有记载:妻子是丈夫的一半,一个有妻子和儿子的男人才是完整的。对男子来说,神把妻子赐给了他,他应当遵从神的旨意履行人生的义务;对于女子来说,结婚是获得宗教拯救的途径,因为女人不能单独获得拯救,必须得到丈夫的帮助。所以,不管男子还是女子,都必须结婚。自古以来,在印度教徒一生的各种礼仪当中,婚礼成为最神圣的礼仪之一。

印度教徒认为,婚姻是神安排的,是神圣而牢不可破的,夫妻双方都无权破坏。理想的婚姻是“白头偕老”,离婚是不被鼓励的。尤其对女子而言,要求“从一而终”,即使有朝一日丈夫不幸身亡,也不能改嫁,仍应同亡夫保持夫妻关系。印度教习俗和法律都认为,男子可以抛弃不生育、好争吵、被玷污、有疾病、遭蹂躏的妻子,丈夫抛弃妻子是正当的,可以再娶。

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宗教义务和传宗接代,而非为了个人幸福,个人感情要服从家庭、家族或种姓集团的利益。父母、家庭、长辈和圣者对婚姻的缔结起着相当大的作用。许多人缔结姻缘时,要请星相师占卜,如果星相不合,就不能结婚。在乡村,传统的媒人是理发匠。

在穆斯林看来,结婚并非像印度教徒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宗教仪式,而是看成一种社会协定。按照伊斯兰教法,结婚是一项必须遵守的社会法律,其目的是建立家庭,生育后代,并使之合法,穆斯林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这一协定。

根据穆斯林的风俗习惯,男女婚姻协定的达成与实现,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要得到公众认可。一般由男方提出结婚要求,经女方同意,而且这种同意是男女双方举行仪式时,女方当众表示的同意,同时要有两男或一男两女出面作证,证人必须是成人。这样的婚姻才算合法有效。

之后,男方要支付给女方一定的钱财,作为报酬。这有些类似于我国西北农村自古及今一直流行的“彩礼”,这一点和印度教徒只有“嫁妆”没有“彩礼”的婚姻截然不同。只有丈夫答应支付妻子彩礼或付完彩礼后,才有权与妻子同床,否则会遭到妻子的拒绝。

根据伊斯兰教法规定,穆斯林青年结婚必须年满15周岁,神志正常,能办理结婚手续,未成年的青年男女若要结婚,需经他们的监护人同意。男女结婚完全出于自愿,不受任何压力,不受任何强迫和欺骗,特别是要尊重姑娘的意见,否则属于非法。

一个穆斯林男子可以同时娶4个女子为妻,但一个穆斯林女子只能同一个男子结婚,丈夫死后可以改嫁。一个穆斯林男子不仅可以与穆斯林女子结婚,也可以和犹太女子或基督教女子结婚。穆斯林男子和女子不能和印度教徒结婚,除非对方已经改信了伊斯兰教。穆斯林女子只能和穆斯林男子结婚,不能与其他信仰的男子结婚。

穆斯林直系亲属不能结婚,包括舅表兄妹和姑表兄妹,严禁其间互相通婚。妻子在世时,丈夫不能与小姨子结婚,直到妻子去世或离婚后才可以。姐妹二人不能作同一个人的妻和妾。

穆斯林夫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离婚,离婚属于合法。离婚后,如果后悔,可以复婚,复婚次数以三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