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经销商和品牌商的关系是:品牌商“直营”,自己做业务员的招募、培训、管理,并行使对业务员完全的管理职责,业务员的底薪、奖金和提成也由品牌商承担,而经销商只负责提供仓储、配送服务,品牌商根据其配送商品金额或件数支付服务费用。换言之,该类经销商不承担市场运营、销售等职能,仅提供物流相关的服务,故称为配送商。可口可乐的经销商就是典型的配送商。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什么?对品牌商来说,一方面,由于业务员直属品牌商,因此市场执行力较强,对新产品的推广、市场营销活动的落地都有非常好的效果,近几年,魔爪、无糖饮品等新品的铺市率和陈列的生动性便是明证;另一方面,品牌商的业务团队规模可能会变得非常庞大,例如可口可乐在中国共有5万名左右的员工,管理这个量级的人员,难度较大,管理成本极高。除了管理问题,该模式对于品牌商的商品数量也有要求,品牌商可销售到渠道里的SKU(Stock Keeping Unit,库存量单位)数量不能太少,因为SKU越少,其单一SKU销售效率就越低。
对经销商而言,这种合作模式非常省心,只需要提供一定的资金进行垫资即可,非常的“轻资产”,然后只需根据业务员的销售单送货即可,不必操心业务员管理、市场开拓等问题。由于不涉及任何市场行为,经销商对市场的影响力近乎为零,除了配送没有其他价值,因此,同业竞争的门槛很低。当发生问题时,或销售未达品牌商预期时,很容易被替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