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监管协议的核心内容有:项目介绍、监管数额和监管方式、付款条件等。交易方的股权转让合同或者交易合同应作为附件。其中,资料交接未付款条件的,最核心的付款条件、条款可以做如下约定:
买卖双方应首先按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并按照协议要求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部资料的交接,交接当日由买方书面通知监管方付款给卖方。